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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科技走在法律前 人權委員駁:不能犧牲任何人

國家人權委員會、中華民國數位金融交易暨資料保護協會1月20日共同舉辦我國首場數位人權研討會。(記者袁世鋼/攝影)
國家人權委員會、中華民國數位金融交易暨資料保護協會1月20日共同舉辦我國首場數位人權研討會。(記者袁世鋼/攝影)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國家人權委員會、中華民國數位金融交易暨資料保護協會20日共同舉辦我國首場數位人權研討會。人權會委員高涌誠表示,科技是工具,會因使用者不同而帶來正、負面影響,而人權會關注的是數位生活對人權的侵犯,不允許社會犧牲最弱勢、最少數的人去成就多數人的便利。

高涌誠指出,散布性私密影像、深偽技術犯罪等問題都與數位生活相關,但科技在持續發展中,包含元宇宙、NFT(非同質化代幣,可作為虛擬商品所有權的電子憑證)等,未來到底會產生什麼狀況仍然未知,我國目前也缺乏整體的討論。雖然有些人認為科技是中立的工具,沒有善惡問題,但涉及人權時,國家就具有保障、促進的義務。

高涌誠提到,「臺北大數據中心」19日啟用,臺北市長柯文哲面對侵犯個資的質疑時表示,臺灣政治最大問題在於人民不信任政府,「只要政府做什麼都覺得要做壞事」,並強調「科技永遠走在法律前面」。但高涌誠表示,念法律、從事人權工作的人都會認為政府難免有為惡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要監督政府避免侵害人權的原因。

「不允許我們的社會犧牲最弱勢、最少數的人去成就大多數人的便利」,高涌誠強調,對於人權工作者來說,關注的是不會犧牲任何人,會從最少數人的權利思考,因此法律還是應該要先行,避免少數族群受到科技進步的危害,以電子支付、實聯制QR code為例,就會將不使用手機者排除在外。

中國、香港皆為科技行惡實例

高涌誠表示,以前在網路論壇PTT上發言不當可能會被禁止發言一段時間,對現實生活並無影響,但隨著生活數位化、虛擬化後,界線漸漸變得模糊,包含中國維權人士因網路言論被判重刑、香港媒體人經營網路媒體而被逮捕等都是國家行惡的實例。

雖然維基百科對數位人權的定義偏向科技的近用權,但高涌誠強調,人權會關注的是數位生活對人權的侵犯,包含涉及監控限制言論的通訊監察、生物特徵等個人資料的蒐集與利用。以中國為例,在人臉辨識系統、社會信用制度下,最弱勢、最少數的人就會被犧牲,「我們當然可以有一個聽起來完美無比、非常安全的社會,但沒有人有隱私」。

此外,人權會主委陳菊致詞時表示,伴隨著巨量資訊所帶來的訊息片段化、管道多樣化、帳號匿名化等現象,讓網路亂象叢生,更產生許多影響、侵害人權的狀況。大家在社群媒體上看到的、接觸到的內容,事實上都是經過演算法所呈現看似自由,實則非常封閉的同溫層,造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互動更加對立、緊張。

尤其在疫情之下,陳菊表示,全球正在產生新的互動模式,無遠弗屆的數位世界卻造就一座又一座的數位孤島,數位發展不足的地區,各項社會資源、功能無法銜接,造成數位人權低落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