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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燒烤店、牛排館 2月起納餐飲空汙管制

圖為牛排示意圖。(Pixabay)
圖為牛排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將在2月1日全面上路。臺北市環保局26日表示,北市轄內燒烤店、牛排餐館、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業,共計857家全面納管。業者應依期限設置集氣系統及油煙處理設備,違者最高罰100萬元。 

環保局指出,隨著民眾環保意識抬頭,越來越重視用餐環境,餐飲業如果烹調過程排放油煙未妥善收集處理,將破壞用餐心情,亦影響周圍空氣品質及造成陳情案件。

環保局提醒,被列管業者應依期限符合管辦規定,設置集氣系統及油煙處理設備,並定期落實設備維護保養,紀錄應至少保存2年。業者若未能履行相關規定,可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告發,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廠、場,則處1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為加強宣導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規範,環保局在管理辦法施行的緩衝期間,辦理5場次法規說明會,並將管理辦法內容納入新版「餐飲業污染防制技術宣導手冊」,提供業者設置防制設備參考依據。北市列管餐飲業者已全數實地清查,空汙防制設備裝設率已達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