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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副教授:活摘器官問題上中國醫師的倫理責任

德克蘭・里昂斯Declan LYONS(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提供)
德克蘭・里昂斯Declan LYONS(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提供)

文/德克蘭・里昂斯
編者按: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所參與主辦的「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峰會」(World Summit on Combating and Preventing Forced Organ Harvesting)在2021年9月17日到26日的兩個週末舉行了六場會議,19國的38位專家和政要參與,分別在醫學、法律、政治、媒體、公民社會及政策制定六大方面,探討中共活摘器官對人類各方面的影響。

第一場線上會議醫學專家論述了中共活摘器官的殘忍及在醫學倫理上造成的巨大傷害,同時提出了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的建議。

講者德克蘭・里昂斯Declan LYONS是愛爾蘭都柏林聖帕特里克心理健康服務中心的老人和成人精神病學顧問。他是都柏林三一學院精神病學臨床副教授。他的臨床與研究興趣涵蓋衝擊到精神科臨床實務、醫學教育、患者心理教育和老年人心理康復的倫理問題。他同時是愛爾蘭國家情緒障礙慈善機構 Aware 的董事,也是醫生反對活摘器官組織的愛爾蘭代表。

以下是講者的演講內容:

感謝主辦單位邀請我參加「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峰會」。
我是德克蘭・里昂斯。我為何參加這場峰會呢?

對於中國境內發生的活摘器官的行為,一直不斷有研究報告出爐,我對此深感憂心。我相信那是嚴重違反倫理和醫學規範的重大罪行。

我是一名在愛爾蘭生活和執業的醫師,我對部分中國同行的行為深感擔心:他們直接讓權力凌駕於醫學倫理之上。面對如此公然悖離基本倫理原則的行為仍保持沉默,我個人認為在道德上無法接受。因為依照倫理原則做出決定是醫師日常行醫的一部分,任何一地在臨床倫理實踐上的落差,都會削弱全球各地的生物倫理水準。

中國器官移植業被多方指控為一項龐大的產業,每年要進行6萬到10萬例移植,年交易額達十億美元。

很顯然,我們知道過去數十年來中國的大多數器官供體來自死刑犯。2015年中共推出了自願器官捐贈系統,但今年6月聯合國酷刑專員和人權專家們表示,他們相信中國某些特定族裔、語言或宗教信仰的少數族群仍然持續遭到強摘器官。據我們所知,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是最常遭到強制摘取的器官。有許多臨床人員涉入其中,包括外科醫師、麻醉師、內科醫師、護理人員和其他醫療專業人士。中共方面幾乎沒有給出任何資料以供調查或加以反駁。

論及倫理責任,世界各地的醫師都需要有良好的基礎道德規範及臨床倫理原則。我們也需要有敏銳的感知力,以便理解每天診療病患時所涉及的那些明顯的和比較隱蔽的倫理原則。我們對日常診療實踐在倫理方面的影響需要保持警惕,也要隨時準備好重新審視和調整診療的方式、程序與規範。

我們必須展現關懷照護和溝通的能力,以開創一種醫療環境,讓臨床醫師和病患之間能培養出一種信任的默契。因此這裏有個雙向教育的過程;臨床醫師和病患之間彼此了解,而後療癒的進程才能有序地展開。

如果醫師支持病患權益,並且表現得專業又負責,例如能夠做到保密病情,則醫師和病患之間就能建立並保持基本的信任。在病患尋求醫師的必要協助時,信任起著關鍵的作用,我們不能把醫患之間的信任視為理所當然。原則上,醫師必須持續專業的表現,才能越加贏得病患的信任。

簡單的說,我認為病患就像來家裏的客人,他們有相當的權力可以合理期待他們能受到良好的照護。這一點如何落實於醫師的培訓教育,正越來越受到重視。醫療專業素養成了一門新興學科,它正成為醫學教育課程中的新學科,可以說貫穿在大學部、研究生培訓及醫師繼續教育中,而倫理道德意識則是醫師們在後續職業生涯中會不斷學習的唯一科目。

醫療執業倫理的原則首先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外還要尊重病人的自主性、不傷害病人,在執行工作中要善良公正的待人。「倫理」很多時候是一種細緻的覺察力,能消除我們身為「醫師」與作為「人」這二者的間隔。我們也許既脆弱又容易犯錯,但仍可以存在於這個世間。因此對於醫療執業來說,強化專業技能與知識同等重要,在傳統教育體制之外從網路上獲取知識如今也變得越來越容易。

但駭人聽聞的嚴重違背倫理行徑,像是我們聽到在中國發生的活摘器官與販運器官的事件,讓世界各地的醫務人員都感到憤怒。

就個體而言,臨床醫師必須正視如基本利害衝突這樣的倫理問題:是選擇當國家迫害的代理人,還是當病患權益的支持者,兩種選擇水火不容。

事實上,強制非自願的摘取器官在中國已發生了數十年之久。我很遺憾地說,很多醫療人員都承認了,在他們協助下活摘器官確有其事。

針對活摘器官的指控,中共當局有關部門至今無法提出反證或可信的辯駁。我認為全球醫學界大體上對此都搞不清狀況,或認為難以置信,因為活摘器官行徑是極度嚴重的犯罪,基本上人們會推斷這些指控不可能是真實的。

醫師們有責任儘可能站在社會公共利益的基點來採取行動。例如,身為醫師當然要維護公眾健康。我們身為醫護可以拯救生命,我們傳達的資訊與事實真相也確實能救命;社會大眾也會聽取這些建議,為了保護生命寧可讓經濟衰退,就像我們看到世界各地都實施疫情封鎖那樣。

我們看到在中國發生的情形,以及種種指控顯示中國良心犯在關押期間遭遇死亡、傷殘和心理創傷,這些事情的負面影響是深遠而嚴重的。基本上,人數可觀的弱勢群體依然受到監禁,並且隨時可能橫遭酷刑或殺害。

我認為,這將導致整個歐陸乃至全球民眾對醫界的信任被破壞,舉例而言,可能導致民眾將來面對全球性的疫情時,抗拒醫界的建議而自行其是。

如果醫師能容忍如此嚴重悖離倫理原則的行徑,將來他們還有甚麼公信力可言?再者,由國家支持的殘忍惡行將侵蝕人類永續發展的基礎——道德觀和公民價值觀。

每個人理當有身體的自主權與所有權,我們對此深以為然;當這些被剝奪時,人類生命存在的一個核心特質也就被摧毀了。我們要如何回應這些活摘的指控呢?我們一定要進行調查、再調查、再進一步深入調查。

中共當局一定要就2014年以來在減少活摘器官上有無進展的問題作出回應,之後公布資料並讓國際社會進行核實。所有在中國發生的器官移植案例,都必須有經過國際驗證的記錄,否則我們就不能對中國供體來源恢復絲毫的信任。

我們必須教育中國醫師和中共當局,促使他們了解身負的倫理責任,特別是那些赴國外參加器官移植培訓計畫的醫師。我們務必要讓國際社會參與進來。而中國必須要加入國際社會,否則就要被孤立。好比說我們看到的病毒傳播是不分國界的。如果COVID-19病毒基因序列早期就分享出來,全球就得以因應疫情並開發疫苗。這種各國醫界之間的通力合作非常有效,讓我們對早日控制並消滅疫情還能懷抱一點希望。

相反,只要任何一個地方在實踐生物倫理方面有落差,都會削弱全球各個角落的生物倫理實踐。中國的器官捐獻需要透過公眾教育,而不是透過國家強制的方式來達成,我相信無私利他和慷慨大方是器官捐獻的核心精神。

在醫師的犯罪行為與日常的倫理過失這兩者之間,一定要有明確的區分,日常倫理過失在各地通常都不會受到追究。然而我們在中國看到的道德失範和敗壞都極度悖離基本的倫理操守,這種明確的區分就決定了不同的制裁方式。與外交和商業利益相關的各方也不能忽略,他們在中國人權問題上越來越多的發聲。這是2021年世界各地的公共話語。

不過,醫師若遵循良好的方法和醫學倫理標準,就能排除在平日實踐倫理原則時,常常出現的許多讓人難過的情緒,比如在醫療專業中可能很常見的恐懼、恥辱及羞愧感;而且還會讓醫師有一種個人成就感。所以,中國醫師若能自學基本的倫理規範,對他們很有益處。

我們需要建立良好的習慣;我們需要把他們的執業標準化,以改善我們的體制;我們要讓最大數量的民眾擁有最佳的健康狀態,讓人們好好活著,讓他們的生命發揮最大的潛力,而不是在國家命令下或因為追求個人利益,而傷害無辜民眾。

醫療專業人員徹底檢視自己的倫理與專業標準並且力臻卓越,在職業生涯中可以對社會發揮很大的影響力。我不相信有人在自己行醫生涯的最初,就決心要當個殘忍的人,或放棄自己身為醫師的天職。然而,最重要的是,我們需要培養中國下一代臨床醫師成為德術兼備的人才,其行為要值得仿效、要成為模範,也才配得上他們國家無庸置疑的科技力量。

說到我個人的動機,我並不是法輪功學員,但我站出來發聲支持。自從2001年我意識到法輪功學員正遭到美國-尼泊爾社區外拓網路(US-Nepal Community Outreach Network, UCON)司法精神病學家的虐待開始,我一直站出來大聲疾呼譴責那些惡行。我支持任何人實踐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雖然我不是法輪功學員,而且可能也不是每個人都對法輪功有興趣,但我相信他們遵從的道德準則——真、善、忍具有普世性的意義。

這場延續了22年的迫害實在太久了。中共想發展成全球霸主的野心,將因為受到日益關切的人權問題而受阻。如果中共希望國際社會全然接納它,這是它必須跨過的一關。

維護人權與保護自然環境將成為21世紀成功社會的兩項指標。我不禁要問,中國共產黨何時才能履行這些責任?

如果我們在2021年重新改寫希波克拉底誓詞,可能會這樣寫:

2021年,身為醫師,我的職責不只是醫治疾病,也要把每位病患視為一個完整的人,尊重他、細緻而且有同理心的對待他,就像我們有病痛時希望別人如何對待我們一樣。我發誓努力成為健康和人品的表率,為了家庭、為了社區,也為了那些在我醫師養成過程中無私引導我的導師們,為了我的病患我會堅定的走在醫者的道路上。

這是升級版的醫師誓詞,我敦促中國醫師們都能加以反思。

謝謝。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