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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中校淪共諜 誘同胞不抵抗判4年定讞

圖為2018年1月30日,國軍在花蓮的軍事基地進行實彈演習。(Mandy CHENG / AFP)
圖為2018年1月30日,國軍在花蓮的軍事基地進行實彈演習。(Mandy CHENG / AFP)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國防部聯勤總部退役中校杜永心退役後赴中國經商,卻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吸收成為共諜,2011年起陸續以各種名義贈送現金、茶葉、名酒或招待旅遊等方式意圖吸收陸軍一名蔡姓中校,要求他在兩岸未來發生戰爭時「消極不抵抗」,遭法院判刑4年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杜永心於1994年2月退伍後到中國經商,期間被中共情報單位「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某科長吸收成為共諜,答應替中共在臺發展組織。杜永心返臺後,找上有經濟困難的時任陸軍聯合兵力作戰旅作戰科長蔡姓中校,自2011年起陸續以蔡男結婚、買車、蔡母醫療補助等名義,贈送現金、茶葉、名酒或招待國外旅遊等方式利誘。

杜永心也向蔡男轉達中共軍官羅男的要求,盼他適時表態,「拿出誠意為祖國效忠」,並表明現階段不會指派刺探機密的任務,但必須在關鍵時機「發揮關鍵作用」,若兩岸未來發生戰爭時要「消極不抵抗」。2018年間,又要求蔡男拍攝影片祝賀羅男升官,還要他在影片中表示「兩岸未來一定統一,若發生戰事將不會採取任何作為,並配合祖國。」

蔡男一開始不以為意,陸續收受杜永心的金錢和禮品,後來察覺有異,便未答應拍攝祝賀影片,並錄音自保,遭檢方調查時也主動繳回相關現金、禮品,獲不起訴處分。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杜永心辯稱他說的都是玩笑話、酒後胡言亂語,但合議庭並不採信,認定他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未遂,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仍判他4年徒刑。杜永心不服而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前審認事用法無誤,因此維持原判絕,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