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東檢大動作聲押 「論文案」律師張靜無保釋回

追查總統蔡英文「論文門」的媒體人彭文正的辯護律師張靜(圖中,穿白襯衫者),住所及事務所遭臺東地檢署大動作聲押。(中央社)
追查總統蔡英文「論文門」的媒體人彭文正的辯護律師張靜(圖中,穿白襯衫者),住所及事務所遭臺東地檢署大動作聲押。(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東檢警21日搜索替媒體人彭文正控告總統蔡英文博士學歷造假案的辯護律師張靜住家、律師事務所,並將他帶回偵訊;22日凌晨2時依涉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等罪向法院聲押。張靜堅不認罪並聲請提審,臺東地院認為,檢方拘提程序違法,裁定無保釋回。

臺東縣警局刑大科偵隊21日搜索張靜住家、律師事務所及他的女友住處,張靜趕赴現場後配合搜索,當天中午與助理等人到警局接受警詢。檢方經漏夜偵訊後,認定張靜涉妨害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且尚有證人未到案;考量他無固定住所,且與相關證人都認識,有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東檢當時強調,此案與總統論文案完全無關,一切秉公處理。不過,張靜質疑檢警拘提程序不合法,因此聲請提審。臺東地院認為,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拘提的程序違法,傳票上也未載明是以何身份傳喚張靜,核發拘票合法性有疑義,裁定當庭釋放。

張靜無保釋回後說明,檢方指他涉妨害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是基於2020年有人提告他經營髮廊的女友,當時他請助理連絡保全公司,將髮廊內監視器約4小時的影片複製到隨身碟,作為當時辦案的證據,沒想到居然被檢察官拿來作為控告他的證據。

對此,台灣陪審團協會22日召開記者會,理事長陳為祥表示,張靜遭控的案件都是舊案,而且都是屬告訴乃論的輕罪,卻被檢警大動作搜索、當成現行犯偵辦,恐怕不符合常態及比例原則。尤其《律師法》明文規定律師跟被告間有通信秘密權,檢警用這樣的方式搜索律師事務所已侵害律師的核心辯護權。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則認為,張靜的律師事務所遭搜索可以看出臺灣的人權法治在倒退,相信總統蔡英文不敢做這樣的事,但很多檢調人員甚至法官、檢察官可能會揣摩上意,才故意修理張靜想邀功,但這是民主社會不容許的。

臺中市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涂國慶、秘書長李瑞仁,及臺北市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楊佳陵、秘書長李振戎22日也具名發出聯合聲明,呼籲檢調不應任意拘提律師、搜索事務所,務必謹慎恪遵正當法律程序,以保障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匿密特權;聲請羈押更應符合搜索、羈押的法定必要性、比例原則等法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