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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

圖為奇美實業的再生水系統「EDR水資源中心」。(奇美實業提供)
圖為奇美實業的再生水系統「EDR水資源中心」。(奇美實業提供)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行政院會24日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這是為了擴大產業使用再生水的範圍,不再侷限於有水源供應短缺之虞的地區,來強化枯水期的供水韌性。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指出,歷經百年大旱考驗,為因應劇烈氣候變遷及嚴峻旱象,行政院2021年8月6日核定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後續將推動多元水源開發,滿足至2036年用水需求。

經濟部提到,天然水資源優先供應民生及農業使用,產業用水需求則因科技造水(海淡水及再生水)的布局規劃迎刃而解。目前已依產業需求配合國土計畫陸續推動11座再生水廠、6座海淡廠,其中新竹、臺南等2座海淡廠已進入環評程序,以提升未來整體供水韌性。

為擴大再生水之使用範圍,經濟部表示,《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主要為刪除開發單位應使用一定比率系統再生水須位於「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之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限制,如未來遭遇旱象減供自來水時,可提高產業用水穩定度,並降低民生供水風險,維持經濟與民生發展。

蘇貞昌說,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再加上臺灣地形留不住降雨的地理侷限性,要從「水源頭到水龍頭」上、中、下游進行整體資源規劃及加強水利建設。上游部分,上游集水區的保育與清淤,雖已達成石門、曾文等9座水庫淤積零成長,但未來仍須持續擴大防淤減砂,增加庫容蓄水。

中游部分,供水端的水源開發,過去4年已完成人工湖、伏流水的建設,每日可多提供50萬噸用水,未來4年再增加50萬噸水源。下游部分,用水端的調度管理,已完成板新二期及桃竹聯通管,每日可多調度70萬噸用水。

加強科技造水布局方面,蘇貞昌指出,目前興辦及規劃中的海淡水、再生水廠全數完成後,未來每日可增加超過100萬噸用水,經濟部、內政部也將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早日完成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