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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  禁電子煙、嚴管加熱菸

圖為電子煙裝置示意圖。(ShutterStock)
圖為電子煙裝置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立法院14日舉行公聽會,反菸團體認為應同時禁止電子煙、加味菸,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在會上表示,本次修法將以「菸品原料」歸類,加熱菸就屬於菸草就是納管,非菸草原料的電子煙則是全面禁止。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4日舉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多名專家學者出席表達訴求,衛生福利部次長石崇良等官員受邀列席聆聽各界意見。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中除將吸菸、購菸年齡提高至20歲,且全面禁止電子煙、加味菸,及納管加熱菸,另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除原本的高中以下校園外,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大專院校校園內等也將全面禁菸,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後通過。

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郭斐然醫師認為,電子煙與加熱菸都應「禁止」,反對草案中明定加熱菸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即可合法販售的規定,主要是政府公告的指定菸品,有爭議與訴訟風險,且評估標準並未明訂,無法真正為人民健康把關。

中原大學生物科技系副教授招名威則說,吸菸應要有所定義,才能夠明確規範,另外他提到,評估風險的基礎應該以劑量為規範,不能說有毒就限制,以萊豬舉例,在劑量控制仍可以進口。

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教授張鳳琴說,政府呼籲盡快通過菸害防制修法,因現在菸品取得容易,舉凡檳榔攤、網路都能購得,這對公共衛生造成很大傷害,菸品如同毒品,且任何形式的菸品皆是致癌物。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台灣拒菸聯盟對於菸害防制法的修法訴求,包括要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菸品容器要印製85%的警示圖文,並採用素面包裝等。

石崇良總結表示,最終共識為應盡快修正《菸害防制法》,以及將禁菸年齡提升至20歲,且擴大禁菸場所等,本次修法版本將會以「產品原料」作為歸類基礎,菸草原料就會列為菸品納管,非菸草則為類菸品,將會全面禁止。

石崇良說,加熱菸原料是菸草,這將會採取許可制,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許可後才能正式的製造、輸入跟販售;類菸品(電子煙)不是以菸草為原料,因此全面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