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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新任董事長 鄭自隆出任

華視2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選出董事鄭自隆接任華視董事長。(華視提供/中央社)
華視2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選出董事鄭自隆接任華視董事長。(華視提供/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華視新聞臺近日接連出錯,除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等錯誤跑馬,又將行政院長蘇貞昌頭銜誤植為「總統」,引發社會議論。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華視代總經理陳雅琳日前雙雙請辭。華視2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請辭案與新人選,選出董事鄭自隆為新任華視董事長;華視總經理人選則將另行召開會議決議。

華視董事表示,會中董事們都有慰留陳郁秀,但她辭意已堅,最終由董事施振榮提名鄭自隆為華視董事長,全員無異議通過。至於公視董事長請辭案,前董事長陳郁秀表示,會依程序進行,目前還不確定開會時間。華視表示,鄭自隆曾於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擔任系主任,於傳播學界深耕多年並深具電視產業服務經驗。

不過,華視董事之一的邱家宜卻對程序提出質疑,公視持股華視85%,從公廣一體立場,華視董事長應由公視董事長兼任,歷來也都是這樣,「所以先選華視董事長的做法並不恰當」。

華視內控機制出問題

恐構成妨害公共秩序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就「新聞台出現假訊息裁罰處理標準及如何要求新聞台落實執行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8日邀請NCC主任委員陳耀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林仕傑/攝影)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8日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新聞臺出現假訊息裁罰處理標準及如何要求新聞臺落實執行《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委陳素月質詢時指出,華視的疏失是否構成《廣播電視法》的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要件。

NCC主委陳耀祥表示,NCC是合議制機關,但就他個人立場,依目前調查資料來看,華視的行為的確有可能構成妨害公共秩序。他說,NCC還在調查中,尚未做最後的認定,初步看起來應該是內控機制、人為疏失的部分,接下來會移送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做討論,最後再送NCC委員會決議。

陳耀祥說,若電視節目內容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裁罰的金額須考量情節輕重,這要經過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提出建議,委員會會做最後的討論。

陳素月指出,外界認為,若NCC裁處華視,裁罰也是全民買單,所以應該撤照。對此,陳耀祥表示,NCC還未有過把新聞臺撤照,中天新聞臺是執照到期不予換照,這兩個概念不同,如果外界要政治操作、不斷的提,他會不斷澄清。

陳耀祥表示,華視屬公廣集團,但被定位為商業電視臺,大部分金額是自負盈虧,只有少部分來自文化部的預算,若被裁罰,罰款基本上也應該是自負盈虧,不會是全民買單。

立委劉世芳則詢問,華視的懲處結果何時出爐?陳耀祥說,將就《廣電法》採一案一罰、一行為一處罰,懲處結果最快3至6個月出爐。劉世芳認為太慢了,陳耀祥表示會盡量提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