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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分流收治原則  住院限「中重症」

指揮中心17日宣布調整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僅中重症需住院。圖為17日高雄民眾前往民生醫院社區篩檢站排隊進行採檢。(中央社)
指揮中心17日宣布調整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僅中重症需住院。圖為17日高雄民眾前往民生醫院社區篩檢站排隊進行採檢。(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指揮中心17日宣布,即日起調整武漢肺炎(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僅中重症需住院,長者、發燒兒童及孕婦等高風險對象,則改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另外,指揮中心表示,自5月18日起,65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為保全醫療量能,即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醫院部分,中重症及因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確診者,收治住院。

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和防疫旅館部分,入住對象為年齡70歲(含)以上、年齡65至69歲獨居、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攝氏39度)、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居家照護對象,包含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健康條件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另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館綠色通道,為提供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館的高風險確診者,如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者等緊急就醫需求,設置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館緊急後送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緊急生產及兒童等就醫需求。

至於醫院下轉原則,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倘符合「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及應注意事項」居家照護健康條件,則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

羅一鈞說明,若未符合居家照護健康條件者,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

快篩陽性即確診 增列65歲(含)以上長者

本土疫情持續,「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漸成常態,指揮中心修訂擴增COVID-19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自5月18日起適用。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鑑於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65歲(含)以上長者為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高風險族群,為利盡速給予此類個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