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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健檢名義非法引入中國人 秀傳醫院董座200萬交保

北檢偵辦中山醫院利用醫美健檢名義讓中國女子來臺賣淫案,追查出臺北秀傳醫院、新店耕莘醫院也都涉嫌以同樣手法犯案。圖為醫院示意圖。(中央社)
北檢偵辦中山醫院利用醫美健檢名義讓中國女子來臺賣淫案,追查出臺北秀傳醫院、新店耕莘醫院也都涉嫌以同樣手法犯案。圖為醫院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山醫院利用醫美健檢名義讓中國女子來臺賣淫案,追查出臺北秀傳醫院、新店耕莘醫院也都涉嫌以同樣手法,偽造醫療收據讓中國女子符合入臺資格。繼中山醫院前、現任院長李偉政、謝士明各以200萬元交保後,秀傳醫院董事長陳忠雄20日也以200萬元交保。

全案源於,移民署臺南市專勤隊及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查獲一名從事性交易的中國籍女子,查出她利用中山醫院開立的醫療收據申請來臺健檢,但卻未依照申請項目按日完成各項健檢,入境後即行蹤不明,懷疑有醫院配合提供不實醫療單據因此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有不肖的旅行業者為了招攬生意而找上中山醫院合作,自2016年至2019年間,將原本只有數千元的健檢費用,浮報至符合中國人民申請來臺健檢資格的1萬5千元,再開立不實醫療收據,幫助不符申請資格的中國女子以健檢、醫美的名義來臺。

檢調單位於2021年11月4日發動首波搜索約談,依涉嫌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諭令中山醫院前院長李偉政、副院長李世明各以200萬元交保,李世明另限制住居;職員沈淑珍10萬元交保,旅行社業者徐若婷、蔡長榮各以30萬元交保。同年12月1日再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諭令現任院長謝士明200萬元交保。

經專案小組持續勾稽相關資料,追查出秀傳醫院、新店耕莘醫院也涉嫌與旅行業者勾結,以相同手法非法掩護中國人士來臺從事不法,因此於20日發動第三波搜索約談,訊後諭令秀傳醫院董事長陳忠雄、健檢中心主任周秀青分別以200萬元、8萬元交保;旅行社業者向國聖、陳翠英、陳弘淼等3人則各以20萬元交保。

依照「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健康檢查及美容醫學線上申請須知」規定,中國人民以個人名義申請來臺健康檢查、醫學美容,需檢附相關收據證明,醫學中心醫療收據不得低於2萬元、非醫學中心不得低於1萬5千元。檢方估計,在這幾年來,多家醫院與旅行社業者以此方式恐已非法引入中國人士約5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