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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明年恢復發放敬老金 65歲以上可領1200元

臺北市2023年起將恢復發放敬老金,65歲以上長者每人可領1,2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2023年起將恢復發放敬老金,65歲以上長者每人可領1,2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市議會2021年11月表決通過《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要求北市府恢復發放敬老金。北市副市長黃珊珊13日宣布,2023年將編列6.22億元預算,規劃可發放給65歲以上長者每人1,2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則仍可領1,500元,若達99歲(原住民89歲)以上可領1萬元。

以往臺北市65歲以上長者皆可領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但北市府於2016年取消這項政策,改成只對年滿65歲的中低收入戶、99歲(原住民89歲)以上長者分別發放1,500元、1萬元,引發大批長者反彈。

市議會歷經多年爭取,於2021年11月表決通過《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要求恢復發放;北市府今年1月24日向行政院請求函告無效未果。

為此,北市府1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2023年起將恢復發放敬老金。黃珊珊說明,市府基於不負債不舉債、不排擠原有社會福利的原則下,參酌前2年歲出及歲入剩餘的平均值62餘億元,提撥10%(6.22億元)作為敬老金財源上限,除了維持65歲以上低收及中低收入戶、99歲以上長者原有的敬老金外,其餘65歲以上長者預計每人可領1,200元。

理念不合?柯P未親自宣布

據了解,這場記者會原安排由市長柯文哲主持,親自宣布這項政策,但疑因與他個人施政理念不符,才改由黃珊珊代為出席。

黃珊珊強調,依法行政是市府的責任,她個人的看法在擔任議員時就已多次對外說明,尊重長輩不是一次性發放,創建良好環境、增加許多老人福利才是重點;若毫無財政紀律的發放而創造出更多債務,並非對老人的尊重。而《敬老金條例》既然已定案,未來不管誰當市長都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