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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員工遷籍投票遭判刑 反告發3黨桃園候選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企業工會成員,14日至桃園地檢署告發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張善政及賴香伶虛偽遷徙戶籍。(桃產總提供)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企業工會成員,14日至桃園地檢署告發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張善政及賴香伶虛偽遷徙戶籍。(桃產總提供)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華航企業工會2018年推派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該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3人遂將戶籍從臺北市遷至桃園市,遭法院依妨害投票罪判刑3月。而今,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的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張善政、賴香伶也都是遷籍而來,陳男等3人認為違法,14日按鈴告發。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指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理事朱良駿,及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3人,2018年為了支持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將戶籍遷到桃園,今年5月卻被最高法院認定是選舉幽靈人口,依違反《刑法》第146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判刑3月確定。

桃產總表示,劉男等3人均在華航工作20年以上,都是桃園在地工人,無論申請勞動檢查、勞資爭議調解或工會相關事務等,主管機關都是桃園市政府,因此桃園市長是誰對他們及所屬工會皆影響重大,遷戶籍實不應構成虛偽投票。而目前各黨已知的市長候選人,與桃園的關係遠遠不及在地勞工,卻為了讓自己當選、取得投票權和被選舉權才遷籍。

桃產總質疑,政治人物可以遷戶籍到任何地區作候選人,卻不准百姓因為政治理念遷戶籍至實際生活區域表達意見,非常不公平;若依照最高法院的標準,這3名參選人都已違反《刑法》第146條規定。此外,劉男等3人也認為《刑法》第146條不合時宜,將聲請釋憲。

華航工會於2018年5月間推派朱梅雪參選第二屆桃園市長,劉男等3人分別於2018年6、7月間將戶籍從台北市遷到桃園市,即便劉男於投票當天因為工作因素而未前往投票,檢方仍認為他有虛偽遷徙戶籍以影響選舉結果的犯意,因此將3人起訴。一審將3人判刑3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案經上訴後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經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