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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教授赴中兼職恐涉洩密 教長:校方釐清中

圖為教育部長潘文忠資料照。(記者林仕傑/攝影)
圖為教育部長潘文忠資料照。(記者林仕傑/攝影)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元智大學被爆出有兩名教授赴中國的大學講學,他們在臺灣分別參與飛彈、半導體研發,恐涉洩露國家機密的疑慮,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26日受訪時表示,有收到檢舉信函,也即刻要求元智大學逐一查證,教育部也會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處理。

媒體報導指出,元智大學有多名教授長期在對岸兼職,其中一名教授不僅參與過中科院的國防計畫,還是「雄二飛彈」的研發幹部;另一名教授則曾經在中科院從事半導體研究,卻在對岸有軍工背景的大學任教,掌握機敏資訊的兩名教授,兼職行為恐另涉及洩密問題。

潘文忠表示,針對國內學者、專家,若到中國相關工作等,本來就訂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相關建置規範,教育部日前有收到檢舉信函,當時也即刻函請元智大學就相關的所指呈的事項來做逐一查證。

潘文忠說,元智大學有初步回應,但教育部認為有些議題、現象還需要進一步了解,所以也再次函請學校徹底就目前幾項待釐清的事項,做進一步釐清,經過事證搜集後,教育部會循往例、會同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做詳細查證,教育部也會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最後會以查證的事實,依相關規定進一步處理。

潘文忠表示,過去也有過相關案例,針對過去有爭議的學者,教育部也是秉持審慎的過程,尤其在中國,很多資訊不是那麼公開、明朗,要查證比較不容易,因此教育部一定會要求要確實查證、釐清。過往也有一些案件在追查後,做出相關裁處。

潘文忠也提醒所有學者專家,如果在臺灣有參與機密、機敏性的研究,一定要恪遵相關法規,尤其如果有到中國從事講學的學者,有一些單位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的規範是不允許的,因此學者專家要從事相關的研究或講學時,一定要釐清相關規範,避免觸法。

元智大學則發布聲明回應,學校在今年2月起陸續接獲教育部來函,並在4月分別召開2次調查小組會議,關於被檢舉的教授是否有擔任長江學者講座教授,學校已去函廈門大學台港澳事務辦公室進行確認,但目前還沒收到回覆;有關教師兼職未來將依教育部規定,修訂校內教師校外兼職的相關法規,並將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審慎調查與處理相關事項。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則發表聲明指出,該兩名教授分別於1976至1989年、1986至1993年間於中科院任職,不過至今已離院約30年,人員辦理離退作業時,中科院「均要求其依規定恪遵保密義務及完成切結」。另外,雖然兩位教授離職後曾參與中科院相關學術合作計畫,但均未涉及國防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