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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10月起新凍漲 大戶夏月電價期間延長1個月

為利物價穩定,審議會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8458元。(中央社)
為利物價穩定,審議會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8458元。(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經濟部19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3點,包括平均電價不漲,維持6月底決議的每度2.8458元;2.5萬高壓用電大戶夏月電價延長1個月,從5月16日至10月31日止,非夏月電價隨之調降,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高壓用戶可維持整年電價平均不變;此外,時間電價時間帶調整試辦延至12月31日。

台電前7月虧損達1,232億元。經濟部指出,審議會考量7月才剛調漲電價,已可為台電增加約288億元收入,而國內通膨壓力仍大,電價調整為影響物價因素之一,為利物價穩定,審議會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8458元。另,政府規劃編列1,500億元增資台電,確保台電持續穩定供電,審議會建議台電應研提財務改善方案,健全財務結構。

關於延長夏月電價期間,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說,主因是氣候變遷5月中下旬氣溫增高,電力負載增多,而10月進入秋老虎及空汙季,限制270萬瓩燃煤機組發電,但此時電力需求仍大,因此延長高壓電用戶夏月電價期間,由原6月至9月擴大為5月16日至10月15日,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可降低電力負載50萬瓩,除穩定供電,對降低電價成本也有幫助。非夏季電價實施期間電價也會調降,讓全年電價平均不會變動。

台電總經理王耀庭指出,夏月電價實施因為涉及產業用電調整,業界反應如果要實施,應早一點告訴他們,因為他們要調整人員排班,以及庫存得因應客戶庫存量調整,都需要時間因應。這2.5萬高壓用戶多以製造業為主,其中半導體業是最直接用戶,因為是24小時開機,都是平均負載用電,受到衝擊影響不大。

時間電價展延部分,林全能表示,時間電價可引導用戶在尖峰時間少用電,挪轉到非尖峰時間處理。委員審查時,同意時間電價時間帶調整試辦展延到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