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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碳費恐淪黑箱 中小企業籲監管機制入法

中小企業代表與環團呼籲,《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應納入監管機制。(綠色和平提供)
中小企業代表與環團呼籲,《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應納入監管機制。(綠色和平提供)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中小企業代表、立委及環團9月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中,碳費政策空洞,沒有目標、沒有訂價原則、權責與用途籠統,外界質疑未來每年超過百億碳費基金恐淪於黑箱,呼籲「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應納入監管機制,才能確保中小企業轉型順暢、台灣減碳成功。

臺中市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張清良表示,臺中產業聚落包括自行車、鋼纜、模型、CNC工具機、金屬加工、光學鏡頭等,過去各產業在節能減碳上做了很多努力,如導入木質顆粒燃燒、推動工業區熱氣聯合供應、氫能、水循環等。碳轉型對中小企業負擔重,如水循環一套設備1千萬元,可能是另一家新的中小企業資本額。至於2024年開始徵收碳費,他認為,太快了,國內未作宣導。

高雄市中小企業協會執行長鄭碧齡說,絕大多數企業主意識到低碳轉型勢在必行,對政府的政策也都願意配合。但中小企業普遍資源有限,如果要研發新製程、更新設備確實有難度,需要政府給予協助,包含減碳技術轉型、新設備補助、優惠、融資,或提供減碳資源等。

立委洪申翰表示,希望產業界繳交的碳費,可真正協助產業因應氣候變遷風險,並提出碳費收取三原則:碳定價的基本精神是外部成本內部化,碳費最優先協助對象是中小企業、社會大眾;碳費費率必須參考碳定價國際趨勢;若要訂定差別費率,必須是為了刺激更積極、更有企圖心的深度減碳,且能被清楚稽核。

立委吳怡玎表示,中小企業、製造業排碳占全臺排碳12%左右,其中六、七成排碳來自用電,也就是台電所供的電不乾淨,造成製造業碳排提升,而中小企業也買不到綠電,台電才是最該被重視的單位。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洪昇邦指出,中小企業面臨減碳技術未到位、缺乏碳管理知識、設備汰換太昂貴、買不到足夠綠電等轉型問題,需靠未來每年收取超過百億的碳費基金來解決與因應,但「氣候變遷因應法」缺乏碳費基金監管機制,碳費政策恐淪黑箱,建議「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納入公正完善的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