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遲緩兒童 把握3歲前治療黃金期

遲緩兒童最好的治療期是3歲以前,且最晚不要超過6歲。有研究發現,3歲前及早發現、早期治療,治療效果較3歲後治療好10倍,早發現、早治療有其必要性。(123RF)
遲緩兒童最好的治療期是3歲以前,且最晚不要超過6歲。有研究發現,3歲前及早發現、早期治療,治療效果較3歲後治療好10倍,早發現、早治療有其必要性。(123RF)

文/記者賴玟茹
兒科醫師「柚子醫師」陳木榮表示,孩子分年齡階段能做不同動作,大動作像是走路爬行,細小動作則有手拿巧克力糖等,不同動作做的時間點能夠慢,但也不能慢太多,基本上落後同年齡層10~20%,就需要非常注意,孩子有可能就會是遲緩兒。

至於要怎麼觀察及注意家中孩童,是否為遲緩兒?陳木榮表示,孩子出生都會有兒童健康手冊,內容會提示各年齡階段能夠做的事情,像小孩在5至6個月能夠坐穩、1歲能扶東西站著等,手冊上的提示,意味著50%孩子能在各年齡階段做到的事。

陳木榮說,遲緩兒童最好的治療期是3歲以前,且最晚不要超過6歲。有研究發現,3歲前及早發現、早期治療,治療效果較3歲後治療好10倍,因此,早發現、早治療有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