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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檳榔廢園轉作 最高每公頃補助25萬元

農糧署舉辦「檳榔廢園轉作.永續經營你我家園」活動,鼓勵農民檳榔廢園轉作。(農糧署提供)
農糧署舉辦「檳榔廢園轉作.永續經營你我家園」活動,鼓勵農民檳榔廢園轉作。(農糧署提供)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及維護國民健康,研提「112-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方案」, 12日在屏東縣內埔鄉天后宮媽祖廟前廣場舉辦「檳榔廢園轉作.永續經營你我家園」活動,鼓勵農民檳榔廢園轉作。

農糧署表示,舉凡平地或山坡地種植檳榔之農牧用地皆可參與檳榔廢園及轉作,受理時間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全年皆可申請,有意願申請的農友請攜帶身分證及農地所有權狀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農糧署副署長姚志旺表示,農友可選擇廢園轉作同時進行或先種植轉作作物再廢園,參與檳榔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若在山坡地範圍內轉作推薦作物,每公頃再補助10萬元,合計補助25萬元;在山坡地範圍外則補助5萬元,合計補助20萬元;農友為經營需要,最多可分3年執行廢園轉作。

姚志旺指出,轉作作物係經試驗改良場所,或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推薦無產銷之虞並符合適地適種,且有契作收購的作物。目前推薦作物包括油茶、油柑、綠竹筍、茶、咖啡、可可、羅漢松、牛角瓜、黃梔子、牛樟、獼猴桃、酪梨、山竹、榴槤、紅毛丹、板栗、新興柑桔類、牛奶果及臺灣香檬等19項作物,任農友選種。

根據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研究證實,檳榔籽屬第一類致癌物,即使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籽也會致癌。農糧署表示,廢除檳榔園不僅有利國人健康,轉作後更可增加多元收益,為加速縮減種植面積,將持續加強從各面向向消費者宣導嚼食檳榔對健康危害,從根本減少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