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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拒檢罰9萬 法拍祖產土地堂兄買下解危

	拍定點鈔,共有人經過三個月思索後,終於在112年1月3日第三次拍賣時前來投標,拍定金額33萬640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拍定點鈔,共有人經過三個月思索後,終於在112年1月3日第三次拍賣時前來投標,拍定金額33萬640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彰顯行政執行署執行效率,雲林縣二崙鄉78歲洪姓義務人,於105年2月21日上午酒後騎乘機車,行駛在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一段巷弄,經警員攔查,卻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而遭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新台幣9萬元,又因無照駕駛及數年地價稅未繳,合計滯納金額達10萬2,350元。案經移送機關通知義務人限期繳納,仍置之不理。移送機關109年10月間再次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不動產標的物。不動產標的物。(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人員先通知義務人洪男繳納但其不予理會。因本件酒駕案件列為專案執行目標,執行人員調查義務人財產後,本次執行手段特別針對義務人所有二崙鄉共有土地進行查封、拍賣。

該拍賣土地為共有土地,土地現況除部分基地為共有人平房座落處,另有部分基地為家族屋前、屋後共通的庭院,110年9月間共有人接獲拍賣通知時,曾來電稱其為義務人堂兄弟,義務人已遷居北部數十年,於工地打零工,經濟狀況並不寬裕,恐無能力繳清,而且和義務人許久未聯絡,也無法代為轉達。

執行人員告以共有人間屬親戚關係,庭院空地則為前後房屋日常進出、活動區域、小孩遊憩場域,使用上極為密切,若能買下義務人持分,將可增加自己的持分比例,簡化共有關係,且能避免遭外人投標,造成共有關係趨於複雜,未來使用上可能會受限於他人,共有人經過三個月思索後,終於在112年1月3日第三次拍賣時前來投標,拍定金額33萬6,400元。

酒駕為全民公敵,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各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嘉義分署再次呼籲雲嘉地區民眾,切勿飲酒後開車、騎車,以免害人害己,釀成觸犯刑法、荷包失血的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