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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勤員工反映入會遭阻 桃市府:已要求改善

長榮航勤員工連署,反映沒有管道可加入長榮航勤工會,13日到桃園市政府前陳情。 (中央社)
長榮航勤員工連署,反映沒有管道可加入長榮航勤工會,13日到桃園市政府前陳情。 (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桃園報導】長榮航勤員工反映無法加入長榮航勤工會,13日與桃園產總等工會到桃園市府前陳情。桃園市勞動局回應,已要求長榮航勤工會盡快透明入會管道,並重申工會不得拒絕員工入會,若違反法令會要求限期改善。

長榮航勤員工不滿年終獎金只有1個月,部分員工自發性發起元旦依法休假不出勤,長榮航勤因此宣布,過年前將再發放獎勵金每人4萬元,並新增過年員工出勤獎勵等。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13日上午在桃園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要求長榮航勤應給予長榮航勤企業工會幹部兩天公假,並在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見證下,受理200名長榮航勤員工的入會申請書,確認會員資格,並主張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應立即依法同意其加入工會、受理入會申請書,不得拖延、刁難入會流程。

桃園市勞動局回應,已要求長榮航勤企業工會盡速提供入會資訊給員工,且不得拒絕員工入會,並發文要求工會應提供入會管道及資訊給員工、盡速依工會章程所定程序審查員工入會資格,並主動連繫欲加入工會的員工。

勞動局表示,會持續追蹤長榮航勤員工加入工會進度,若工會有違法拒絕會員入會的情事,依《工會法》可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仍未改善,得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勞動局說,若會員入會申請書遞交有困難,會依桃園市長張善政指示,協助轉交給工會;資方不得對於員工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有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