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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會前再傳南市正副議長 交保金額各增100萬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長賄選案,6日再次傳喚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2人於7日凌晨二度交保,但保金提高100萬元,各為150萬、120萬元。圖為邱莉莉(右)、林志展(左)資料照。(中央社)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長賄選案,6日再次傳喚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2人於7日凌晨二度交保,但保金提高100萬元,各為150萬、120萬元。圖為邱莉莉(右)、林志展(左)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長賄選案,6日再次傳喚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並借提在押的市議員黃麗招、約談另名議會郭姓員工,或為交叉比對供詞、釐清在邱莉莉住處查扣零散的250萬元現金來源;2人於7日凌晨交保,但保金提高100萬元,各為150萬、120萬元。

臺南市議長賄選傳聞最早疑從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辦公室傳出,有議員或被接觸或有耳聞,再加上國民黨議員方一峰又在選前「被請上車」,黑金問題逐漸浮上檯面。專案小組今年1月初發動大規模搜索,在無黨團結聯盟前名譽顧問團長楊志強負責的圓山國際開發公司,查獲裝有800萬元現金的保冷袋,但他否認涉案。

與此同時,專案小組也在邱莉莉住處查獲零散的現金合計約250萬元,因並非成綑包裝,且與外傳上千萬元的賄選價碼有落差,這次再傳喚邱莉莉或是為了釐清該筆現金來源。此外,由於無黨籍議員黃麗招疑似在相關涉案者接觸場合居間牽線,議會郭姓員工也疑似幫助傳話,再次傳喚正、副議長或也是為了交叉比對證詞。

南檢訊後命邱莉莉、林志展分別以150萬元、120萬元交保。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在直轄市議會召開臨時會、定期大會期間,只要議會不同意,要逮捕、拘禁議員就很困難,因此檢調單位才會在開臨時會前2天再請正、副議長到案說明。

蔡育輝認為,邱莉莉、林志展交保金額提高100萬元,推論應該是相關人等有說出比較具體的證據,達到會起訴的要件,因此起訴機率會越來越高;這段時間許多相關證人被傳喚,或許有產生破口,可能有人收了錢或是收了錢要退還。

對此,民進黨團發言人李宗翰表示,民進黨中央已經責成中評會,建議給予邱莉莉、林志展停權處分,相信民進黨已經有明確態度,一切尊重司法,靜待檢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