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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傳票別慌 司法院短片替你解惑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為減輕民眾上法院的不安與疑惑,如:「我收到法院傳票,可以不去開庭嗎?」「我該帶什麼資料去開庭?」「我不會寫訴狀,該怎麼辦?」「在法庭上,我該如何表達訴求?」「明明對方就在亂講,我可以立刻反駁嗎?」等,司法院在21日的例行記者會中說,製作了「法院程序與訴訟權益」系列影片,將在司法院及各法院網站公開,並在傳票加QR code。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表示,針對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依不同程序身分製作專屬的程序與權益影片,包含民事訴訟原告篇、民事訴訟被告篇、民事訴訟證人篇、勞動調解篇、刑事訴訟被害人篇、刑事訴訟被告篇、刑事訴訟證人篇、行政訴訟原告篇等共8支,民眾可以在開庭前,事先閱覽相關影片,瞭解流程及應注意事項,減少不必要的程序勞費與誤解。

此外,民事廳廳長周玫芳進行「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專題報告。周玫芳說,民眾遇到私權紛爭時,除了打官司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可以節省大量時間,為提供民眾便於利用ADR機制,ADR機構查詢平台自2017年上線,並設超連結功能,串聯平台便利查詢,提供民眾解決私權紛爭之多元選擇。

最後,周玫芳也進行了「勞動事件新制」專題報告。勞動事件新制施行已屆滿3年,依據司法院調查結果,當事人對於法官辦理勞動事件的滿意度超過八成。

此外,周玫芳也提到了地方法院勞動調解事件及勞動訴訟事件平均終結日數分別為63.47天、116.35天,遠少於法定辦理期間90天、180天;勞動事件平均調解成立率為57.06%。顯見勞動事件新制對於妥速解決勞動事件爭議,已有相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