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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採購不妥善 監委要求衛福部檢討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台灣在2021年5月爆發疫情,當時有部分輿論認為指揮中心對於疫苗整備及採購政策似有不周,且決策過程未見完備,因此監委林郁容、王麗珍、蘇麗瓊、蕭自佑為究明實情,調查過程諮詢國內專家學者及約詢相關人員後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在2月22日通過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督促衛福部在疫苗的整備與採購決策及作業程序未臻周妥之處,進行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全球疫情爆發後,先進國家在疫苗尚未研發成功或取得EUA時,就超額採購疫苗,加上台灣當時疫情平穩,民眾接種疫苗意願不高,所以台灣採購時程不僅較他國晚,且數量較少,所以不是優先供貨國家;指揮中心雖有透過外交部爭取國際捐贈,但應確實檢討。至今承認高端的國家僅有10國,引起部分國人質疑,不利國內疫苗產業發展。衛福部應研酌於契約中擬訂適當條件。

監委表示,衛福部及工程會應就此次疫苗採購經驗,通盤檢討相關規範,其授權範圍應具體明確,採購程序及機制容許相當之彈性,完備緊急採購之法令規範及辦理程序,使公務員不致進退失據,得及時依專業判斷為適當的採購;另衛福部允應培養國內具備國際採購專業之人員,研酌如何結合各部門專業人力,共同協助處理,提升緊急採購之專業能力。

針對當時台積電及鴻海購買疫苗時的爭議,監委表示,衛福部完成簽署程序的時間與國人對加速取得疫苗的期待有所落差,甚至引起外界之質疑與抨擊。衛福部允應檢討此次民間企業、團體捐贈疫苗之行政流程及證明疫苗來源及品質之相關文件,建立捐贈疫苗與藥品之處理機制。

此外,監委也提出四點調查意見,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一、疾管署應加速新冠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查進度,釐清個案與疫苗的關聯性,使民眾獲得合理的補償;二、指揮中心依據專家會議結論排定優先順序,但相關會議記錄,僅記錄決議,引發疑慮,應檢討。

三、部分縣市的預約接種疫苗方式及場地動線規劃不周,甚至發生非高風險者未依接種順位提早接種疫苗之情事,衛福部允應通盤檢討;四、衛福部應公開更完整之疫苗決策資訊,對民眾疑慮事項說明澄清,並檢討目前將相關簽稿文書之機密等級設定「密」等之必要性,適當開放給各界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