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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月票低於3折 差額地方付

行政院規劃3年200億元交通月票補助方案,針對北北基桃、中彰投、南高屏等生活圈推出補助。(記者黃玉燕/攝影)
行政院規劃3年200億元交通月票補助方案,針對北北基桃、中彰投、南高屏等生活圈推出補助。(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為提升公共運輸運量,行政院日前拍板「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相關政策預計最快能在今年7月正式上路。其中中彰投苗規劃市內通勤吃到飽299元、跨區通勤699元;南高屏推999月票等,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表示,補助草案都已提供給各地方政府,如國道客運、臺鐵兩項運具,交通部都是補助九成,但如果月票定價低於3折的話,3折以下的費用須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王國材說明,根據「交通部執行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只有明定各地方政府要推通勤月票的話,票價定價應要在平均每人每月通勤支出的3~5折為原則,不能低於平均費用的3折,若定價低於3折的話,票價差額應由各縣市政府或客運業者負擔。

王國材舉例,因為進出站刷卡都有紀錄,假設每人每月平均通勤費用為2千元,3折就是600元,那定價就不能低於3折的600元,若地方政府定價400元的話,交通部還是會以600元去計算優惠票價差額來補助地方政府,600元與400元之間差的200元,地方政府就必須自行吸收。

因此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指出,各地方政府在月票訂價時,應審慎考量相關財政負擔,後續公路總局也會有審查機制加以把關。交通部也表示,有關各縣市所規劃的月票方案,地方政府仍應確實依生活圈,或縣內通勤民眾的旅運行為及使用運具票價加以核算,並應符合交通部所訂定的補助作業規範,以兼顧減輕民眾負擔及政府財政負擔,讓公共運輸月票措施可以持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