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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茶一斤300元換裝漲4倍 臺中茶商4年詐千萬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3月8日查扣偽裝成臺灣茶的印尼茶、越南茶總計1,339.8公斤(約2,233台斤)。(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提供)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3月8日查扣偽裝成臺灣茶的印尼茶、越南茶總計1,339.8公斤(約2,233台斤)。(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臺中市一家茶葉批發公司,涉嫌自2019年起以每斤約300元的價格向上游廠商購買印尼茶、越南茶,自行以印有「杉林溪」、「阿里山」等字樣的包裝分裝,並虛偽標示產地為臺灣後,再以每斤800元以上的售價對外販售,初估不法獲利逾千萬元,日前遭調查局航高站查獲。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日前獲民眾檢舉,指稱位於臺中市黎明路上的一家茶葉批發公司,涉嫌以境外茶混充臺灣茶販售;調查人員遂購買該公司所販售的「梨山茶」,送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葉改良場鑑定,結果確認該茶葉產地並非臺灣,因此立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航高站查出,該茶葉批發公司長期從事茶葉買賣,卻涉嫌自2019年起,以每台斤新臺幣300至320元不等的價格向上游合法廠商購入印尼茶等境外茶葉,並使用印有「杉林溪」、「阿里山」、「梨山」及「鹿谷」等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臺灣茶」字樣的包裝,將其中約八成直接分裝,也有少數混摻臺灣茶後,再以每台斤800至1,20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牟利。

航高站本月8日會同食藥署及臺中市衛生局人員前往該公司執行搜索,現場查扣印尼茶、越南茶總計1,339.8公斤(約2,233台斤),並約談該公司張姓負責人及員工黃男、上游廠商陳姓負責人等3人到案。張姓負責人坦承,是為了降低成本,但國內消費者對境外茶不買單,才會改包裝;販售通路包含門市及網路,有大量購買的客戶不排除是飲料店業者。

航高站初估,多年來不法獲利已逾千萬元。檢方複訊後,認定張姓負責人涉犯詐欺、商品虛偽標記等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諭知以5萬元交保,並指揮航高站持續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