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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欲輕生 警員勸說防止憾事

田中分局警員將欲輕生的婦人拉回。(田中警分局提供)
田中分局警員將欲輕生的婦人拉回。(田中警分局提供)

【記者謝五男/彰化報導】彰化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警員林沆均、蔡佳吟2人於112年5月6日20至22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110通報於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3段八堡圳有1名女子疑似要跳圳尋短,警方立即趕往現場,發現婦人正攀爬圍欄欲跳圳尋短,警方見狀隨即將婦人拉至安全處,並了解狀況後予以關懷勸說,成功阻止婦人跳圳造成憾事發生,並協助返家,深獲家屬感謝。

警方到場後,發現1名女子正試圖攀越八堡圳圍欄,險象環生,員警見狀後立即上前將該女子拉至安全處,並對其關懷勸說,經了解該名女子為楊○○(住二水鄉、57歲),其表示因自己長期在家中照顧年邁又失能的母親,姊姊與妹妹平時要上班,在身心俱疲之下,情緒爆發與姊姊發生口角,憤怒之下奪門而出,跑到離住家約200公尺處的八堡圳溪邊哭泣,以跳圳方式欲輕生,楊女經警方苦勸之後,打消尋短念頭,並同意由警方步行護送楊女回到家中交由家屬姊姊照顧。

田中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表示:二水分駐所警員林沆均、蔡佳吟2人執勤認真,充分展現人民保姆形象,秉持專業與熱忱並發揮警察柔性一面,於勤務中及時到場處理,成功阻止婦人跳圳尋短,避免憾事發生,危機處理得當,殊值嘉勉,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深獲民眾讚許,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