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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運動員被挖角 盧秀燕:年編列3500萬

臺中市議員蘇柏興表示,運動不分藍綠,為了解決優秀運動員流失問題,首先要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蘇柏興議員辦公室提供)
臺中市議員蘇柏興表示,運動不分藍綠,為了解決優秀運動員流失問題,首先要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蘇柏興議員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

如何讓優秀運動選手根留台中? 市議員蘇柏興指出,臺中的運動員屢屢在國內外重要賽事中爭光,但培訓了半天,卻因市府沒提供好的條件,造成體育人才外流。市長盧秀燕表示,在2019年上任就研擬辦法要留下運動人才,一年約編列約3,500萬,將人才逐步留住,奧運銀牌楊勇緯也留在臺中市。

臺中市議會9日議會總質詢,市議員蘇柏興表示,運動不分藍綠,為了解決優秀運動員流失問題,首先要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不用為後續升學或就業擔心,更不會因為獎金或收入壓力,被外縣市挖角。

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於2019年9月增訂「臺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適用臺中市參加全國運與全中運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培訓獎助金獎勵,2019起連續兩屆臺中選手在全國運動會奪下全國第三,2020年全中運獲得全國第一,獎勵措施成效卓著。

盧秀燕表示,市府團隊在2019年上任後即討論怎麼留住優秀運動選手,台中市訂定培訓獎助金制度,即運動選手家庭俗稱的「牛奶費」,讓獲獎選手每月都能領到基本培訓費。

盧秀燕說,運動局於2019年起迄今平均一年編列近3,500萬元經費,全國得名除了給予獎金外,每月再給培訓獎助金,直到下次比賽止,市府在2020年因物價上漲,培訓獎助金經費調高過一次,目前人才流失情形已大幅改善,留在臺中的情況非常穩定,包括奧運級柔道國手楊勇緯、田徑國手陳傑等都留在臺中。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除原有一次性體育獎金外,還特別增訂「培訓獎助金」,獲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領培訓獎助金。此外,東京奧運「再加碼」頒發激勵金,由原來獲得金牌獎金是15萬元,提升至300萬元、銀牌200萬元、銅牌100萬元,前八名以外的參賽選手都可領取5萬元參賽激勵金,透過優化獎勵機制,讓臺中的運動選手能留在家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