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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淪洗錢工具 立委促完成法遵聲明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左)、鍾佳濱(右)2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第三方支付淪為詐騙工具。(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左)、鍾佳濱(右)2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第三方支付淪為詐騙工具。(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為防止第三方支付淪為詐騙工具,立委郭國文、鍾佳濱28日舉行「完成法遵聲明才合法 落實第三方支付洗錢防制」記者會,要求第三方支付應比照虛擬通貨模式,強制業者提出法遵聲明才能進行第三方支付服務,來強化監管模式。

郭國文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僅有《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無「法律」可管,導致數位部在監理上面臨許多挑戰,而且虛擬通貨也面臨無法律可管的狀況,但金管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6條要求的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要求虛擬通貨業者必須完成法遵聲明才能以虛擬通貨為業,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郭國文認為,同樣的作法也可以套用在第三方支付業者,變成不需要修法就可以透過「類登記制」取得第三方支付業者的名單。如此一來,不只能讓數位部了解產業面貌並加強監管力道,同時也讓銀行知道哪些是可以合作的合法業者,更利於健全金融市場。

因此,郭國文說,透過法遵聲明加強監管後,首先要面對的就是落實目前的《洗錢防制法》,不只要強化KYC(客戶身分審查),也應該拉長代收代付的週期,要確認雙方完成買賣,確認有實質交易後才能完成金流轉交,若是無因匯款則不能透過第三方支付進行,藉此減少詐騙的發生。

鍾佳濱指出,第三方支付沒有資本額限制,監管鬆散,成為詐騙業者、犯罪集團的洗錢工具,在洗錢防制落實程度受到質疑下,法遵聲明不只要業者負起防制洗錢責任,更要數位部切實負起監管責任。

此外,目前資本額為零的第三方支付業者高達八千多家,鍾佳濱說,數位部應該要求業者有足以執行業務及履行法遵要求的資本額標準來解決問題,也降低詐騙集團以空頭免洗公司迴避監理的可能。

關於金流信託跟虛擬帳戶,鍾佳濱強調,拉長代收代付的緩衝期,可以減少假交易的可能性,也增加攔截非法金流的緩衝時間,同時應夠掌握虛擬帳戶的交易足跡,建立資料庫,以便檢方後續追查。

對此,數位部平臺經濟組組長許福添表示,立委所提意見會帶回去研擬。不過,郭國文要求,一週內提出回覆,並強調數位部不能只有產業發展,那是民間業者的事,政府必須有監管責任,不能拿公帑做民間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