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食藥署稽查市售冰品 鮮芋仙等驗出腸桿菌超標

圖為COLD STONE的門市。(擷自COLD STONE臉書)
圖為COLD STONE的門市。(擷自COLD STONE臉書)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26日公布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結果,除食安相關登錄或保險等項目缺失外,共6家業者被檢出腸桿菌科超標,名單包括COLD STONE、清原芋圓、鮮芋仙等知名連鎖店家。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明,本次共計稽查371家業者,其中在連鎖飲品店,以及速食業的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部分,查獲26家業者未符合規定(共計裁罰新臺幣89萬元);另有2家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共計裁罰6萬元)。

抽驗408件飲料、冰品及其原料,有6家業者被驗出未符合食品的微生物衛生標準,均為腸桿菌科超標,包括清原芋圓(雲發商行)的芋頭冰沙、COLD STONE酷聖石冰淇淋的巧克力冰淇淋、阿義鳳梨冰(旺旺萊商行)的冬片春茶、鮮芋仙中山旗艦(休閒國聯公司)的鮮芋仙粉條冰、甘蔗の媽媽(金霖企業社)的新鮮甘蔗原汁、清原芋圓(伊丸商行)的芋見幸福。

魏任廷表示,上述違規的6家業者,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各罰3萬元,共計18萬元。

另有標示不符規定的業者,包括:甘蔗の媽媽「未標示總咖啡因含量」;麻古茶坊(旭傑商行)「錫蘭紅茶的總糖量、總熱量與現場標示不符」;agnes b.Cafe信義誠品店(香港商亞妮斯比公司臺灣分公司)「現磨咖啡(熱)總咖啡因含量與現場標示不符」;西雅圖極品咖啡(馥餘實業公司-板橋分公司)多項標示不符等。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未依照規定標示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