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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遊客當街攔車圍毆居民 檢起依5罪起訴5惡煞

澎湖馬公街頭4月發生遊客與在地人暴力案件。(中央社資料照)
澎湖馬公街頭4月發生遊客與在地人暴力案件。(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今年4月26日,澎湖發生6名觀光客因行車糾紛圍毆當地居民案,引發澎湖民眾強烈不滿,一度聚集在馬公東衛派出所前要討回公道。澎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中5人當街以機車攔住被害人去路、毆打被害人、危害公眾安全,因此依強制、傷害、毀損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本案引發澎湖大規模民怨,檢察官詳細訊問相關人員、勘驗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前往案發現場實地履勘、蒐集必要物證後,確認其中5名被告有將機車停放於被害人汽車周邊,阻擋其離去,以安全帽砸破擋風玻璃及駕駛座車窗,將被害人強行拖出車外圍毆等行為。

彭檢認定,5人分別涉犯《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強制罪、傷害罪及毀損罪等罪嫌,因此對5人提起公訴。另一名林姓被告案發時僅單純停留現場,全程均未參與上述犯行,也無助勢行為,沒有與動手的5人合作犯罪,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出身澎湖的前北檢檢察官、律師陳宗元當時分析,傷害罪判刑大部份都落在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的刑度,對這些暴力分子來說無關痛癢,但還有妨害秩序罪、強制罪等非告訴乃論罪可用,其中妨害秩序罪的第1項規定,下手打人可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大馬路攔車打人,他表示,又可能符合法律中的「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可以再加重一次,變成6個月以上、7.5年以下徒刑;因為有加重,所以在實務上須至少判刑7個月以上,基本上就是一定要關。

至於可否緩刑,陳宗元表示,要看被害人是否原諒和同意緩刑,否則這種案件法院也不太可能判緩刑。

澎湖縣長陳光復當時表示,歡迎臺灣觀光客來澎湖旅遊,但不歡迎暴力分子來滋事。對於外地遊客對澎湖民眾施暴,他第一時間就發聲明譴責,並要求警方加強巡邏,維護澎湖安寧及民眾生命安全;縣府全力協助傷者後續法律協助,希望司法單位對違法暴力分子加重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