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中捷事故報告 民團:資訊不完整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左3)與民間團體8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臺中市政府針對事故調查報告避重就輕。(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左3)與民間團體8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臺中市政府針對事故調查報告避重就輕。(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高李依/臺北報導】針對今年5月10日發生的中捷事故,造成1死10傷。為此,立委洪申翰、邱顯智,以及台權會等多個民團8日舉行記者會,質疑臺中市政府後來交出的調查報告並沒有揭露他們曾要求公開的資訊,並指出該案中應負起責任的有興富發、中捷、台中市政府。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表示,本事件要負起最終責任的有興富發、中捷、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對中捷公司的風險管理、捷運周圍限建區的興富發建案施工這兩者應負有監督責任。

徐偉群指出,他們曾提出資訊公開的要求,可分為三類,一、中捷應向市政府提出緊急應變計畫、定期演練報告、人員訓練計畫、訓練結果報告、定期檢查項目等資訊;二、中捷公司的車務工作、行控中心、站務工作等說明書文件在事故前的版本;三、興富發應向市政府提出的資訊,且市府應予列管。

徐偉群強調,這些資訊都是依法令市政府應該持有的資訊,而且是釐清臺中市政府國賠責任以及行政責任的基本資訊,市府公捷處處長也曾承諾會公開,但市府在7月25日提出的調查報告書並沒有任何揭露。

立委邱顯智表示,職安署曾針對該建案發出兩張塔型伸臂起重機檢查證,其中一臺的檢查證,曾於2021年10月26日進行定期檢查時,因起伏鋼索顯著變形遭判不合格,但5天後卻寫下已改善、定期檢查合格,事後來看有合格嗎?當然沒有合格,到底在檢查什麼?

立委洪申翰透過書面資料指出,這份報告非常荒謬,就是卸責報告。這次事故的興富發建案就是在限建範圍內,市府為何讓意外發生?在報告中,市府說中捷公司要負責,但為何市府明知會在捷運限建範圍內施作,但卻沒有任何的事前督導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