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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民中學不當解聘爭議 教團籲徹查違法私校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左)、私校委員會主委何俊彥(右)25日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左)、私校委員會主委何俊彥(右)25日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日前不當解聘教師案,原先被解聘的老師雖已復聘,後續仍進行相關協商中。全國教師總聯合會指出,本案看似暫告一段落,卻是臺灣私校治理的警訊,呼籲教育部應全面徹查違法私校。對此,教育部表示,將發函各校,確實查核規章、聘約程序及內容。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明,義民中學作為長年滿招、財務無虞的學校,使得違法解聘教師案成為臺灣私立學校治理的一大警訊。教育部國教署雖然多次要求學校限期改正,卻未積極展現捍衛公權力的決心。

綜整過往資訊,私校的問題包括苛扣薪資、不給予完整聘期、大量增加教師額外負擔等,但這些大多出現在營運不佳、瀕臨退場的私校。全教總指出,義民違法解聘案已成為私校治理與公共監理的指標案例,要求教育部展現積極作為,依《私立學校法》停止義民中學校長職務,並全面徹查問題私校的聘約。

立委王婉諭表示,義民中學案顯示教育部對私校根本毫無辦法,一旦私校出現辦學問題,家長、學生甚至老師根本求助無門,呼籲教育部應全面盤點私校現況,並研議更有效、適當的監理手段,而不是放任私校成為無法地帶,損及民眾權益。 

教育部回應,義民中學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改善教師聘任及薪資支付等事宜,國教署將持續關注、督導後續聘約協商程序及內容,不可牴觸法律強制規定。

教育部也表示,近日已發函要求聘約須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及教師待遇條例》等規定,經協商程序並提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將再發函各校,確實查核相關規章、聘約程序及內容,以維護教師權益。

教育部也提到,依照《私立學校法》,董事會、董事長、董事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而影響校務運作者,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可向法院聲請解除董事職務,教育部將嚴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