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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創傷 立委籲做好醫療及身心照顧

立委游毓蘭(中)、廖婉汝(左)、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右)。(記者常懷仁/攝影)
立委游毓蘭(中)、廖婉汝(左)、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右)。(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屏東明揚公司大火,引發社會關注。為此,立委游毓蘭、廖婉汝、新北市議員林國春13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內政部、衛福部、屏東縣政府做好大火後警消、員工的醫療及身心照顧,並提出四點訴求。

四點訴求為:一、警消的退撫制度所得替代率要比照國軍,最高有95%;二、對執行公務傷病的消防員,應給予實際上醫療需求的照護;三、消防員在重大救災事故後,經常有嚴重心理創傷,政府應建立具體制度,照顧其身心健康需求;四、政府對倖存者應有具體的陞遷或獎勵措施。

游毓蘭表示,2013~2022年全國消防員殉職30人、因公死亡9人、因公失能4人,因公受傷更達到914人,可見警消的職業安全風險是系統性的。每次災害後,警消及員工的醫療、身心健康復原是漫漫長路,都需要政府給予具體支持。

廖婉汝表示,此次明揚大火有6名員工死亡,以及員工、警消合計百餘人受傷,雖然明揚拿出5億元信託,但面對龐大傷亡人數是否足夠?屏東縣政府對動用信託有無監督機制?縣政府應重視;警消、員工都同樣會面臨受傷後的定期轉院及後續身心復原問題。

林國春指出,美國的做法是,遇到到重大事件會要求參與執勤的警消強制休假,並且接受創傷症候群的諮商、治療。他呼籲,警察臨檢執法所收取的緩起訴金,應該用於執行相關勤務時遇有死亡、傷病等照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