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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慎 詐騙犯罪已滲透日常

網路交易詐騙在網路詐騙犯罪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Shutterstock)
網路交易詐騙在網路詐騙犯罪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Shutterstock)

文/朴重炫 譯/林侑毅
韓國漣川是我第一個就任的地方,這裡通常是警察退休前,為了回歸田園而選擇的最後一個工作地點,或是在首爾遭到懲戒而被流放的地方。就連辦公室裡飛來飛去的蒼蠅,也被戲稱為漣川蒼蠅,所以我原以為鄉下不會發生任何重大案件。

然而,經濟犯罪調查組充滿了為錢不惜與親朋好友反目成仇的嫌犯,於是我選擇離開經濟組,申請進入網路犯罪調查組。由於身邊同事的漠不關心和缺乏專業知識,導致案件越積越多,業務處理速度無法再加快,當然會有這樣的結果。

因此,我利用週末去首爾鐘路區專為上班族開設的IT補習班補習,每次業務遇到困難時,也會去附近的警察局尋求支援,然而理論對實務並沒有太大幫助。

坦白說,無論是千元面額的文化商品券,還是數千萬韓元的貸款詐騙,每當受害者滿心焦急的來到辦公室,案件負責人常會因為帶入受害者的情緒,而無法進行調查。再說案件本該照順序處理,但是受害者一旦看見自己的案件被往後延,就會向案件負責人施壓。每次案件累積到無法負荷的程度時,我總想一把火燒掉所有資料。

網路交易詐騙最大宗

在上一個負責人交接給我的案件,和之後受理的案件中,占最大比重的是網路交易詐騙。常見的情況是賣家發出的安全交易網站網址遭到變造,所以一定要先用警察廳的「Cyber Cop」APP驗證眞假。

而且即使將嫌犯使用的電話號碼和帳戶資訊,刊登在受害者自救聯盟網站上,嫌犯也會掌握這個資訊,改變詐騙方式,許多受害者事後才發現被騙了。

不少想把嫌犯抓來碎屍萬段的受害者,非常關心警方的調查進度,所以像是聲請扣押調查查驗令等基本調查進度,我也會告訴受害者。這其實也是為了多爭取一些時間,以便順利聲請和核發令狀,再憑著這份令狀要求銀行或企業執行、確認銀行或企業的回覆,避免調查過程中有太多受害者前來詢問。

結束白天的工作後,如果掌握了嫌犯的定位,晚上我還必須到網咖或旅館執行逮捕作業。由於嫌犯被捕後,受害者才知道嫌犯的犯罪手法,這讓我開始關注預防的必要性。

但是,在不斷發生的案件面前,如果不先處理好基本業務,而將心力放在預防上,那就是怠忽職守了。

網路詐騙犯擅長小伎倆

網路詐騙犯擅長小伎倆。這些伎倆就算沒有人告訴他們,他們也能自己摸淸楚,也有些情況是詐騙集團內部私下傳授。這些人只會在詐騙上耍小聰明,就像特別擅長操作遙控器或計算機上不常使用的功能一樣。

網路詐騙犯擅長小伎倆,安裝需要用到的App,按下簡訊中的連結,遠端竊取個人資料,造成受害者的二次傷害。網路詐騙犯擅長小伎倆,安裝的App,按簡訊中的連結,遠端竊取個人資料,造成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隨著案件的調查,受害者一路走來的歷程逐漸淸晰,我彷彿一位母親看著這個過程。年紀越大,人就會變得越感性,雖然處理案件應該放下感性,但是我很容易陷入每個案件獨特的故事情節,這樣的個性並不容易改掉。

我和數十名受害者並肩作戰千百個日子,他們有時比我更積極投入調查。在所有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案件中,我發現了網路犯罪恆久不變的後設資料(metadata),而這個後設資料的屬性正是預防。

疫情是網路犯罪催化劑

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大流行,簡訊詐騙這類冒充好友或家人的詐騙犯罪暴增,網路犯罪的件數已經大幅超越疫情前的水準。

交易詐騙、簡訊詐騙、愛情詐騙等生活中常見的網路詐騙犯罪,近6年來已經占據所有類型犯罪的58.5%。新冠肺炎只是網路犯罪暴增的一個催化劑,之後曲線成長的趨勢並未緩和。

案件負責人也想相信,逮捕犯人就是最好的解決之道,然而,如今人們期待的是回到受騙之前的狀態。在強調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的今日社會,案件負責人也一致高呼預防的重要性。這段時間,我能獨自面對深不可測的網路犯罪世界,也是因為對預防抱持信心。

然而,定期爆發的大型入口網站和平臺公司的個資外流事件,以及每天平均會收到數十封的廣告信和簡訊,讓民眾逐漸麻木不仁。而且每次出現了犧牲者,只知道關閉網站,讓民眾無法連線,這種防止事件再次發生的政策,只會導致悲劇性的結局。

新冠肺炎疫情之後,花更多時間在網路空間中的使用者,沉醉在政府和大型企業營造的安慰劑效應中,相信他們會以之前的錯誤為教訓,提出更有效的預防之道。然而,眞實情況卻不是如此。詐騙犯在網路空間中躱避追查和監視,利用創新的平臺來延續生命,過上自給自足的生活。

電話、簡訊詐騙

電話詐騙犯罪始於2007年,後來進化為簡訊詐騙,冒充受害者好友與家人,透過簡訊、社群媒體、私訊接近受害者。尤其近來詐騙犯在取得受害者的身分證與信用卡資料後,能在線上申辦手機與帳戶,騙取受害者的財物,並誘導其安裝TeamViewer,遠端竊取個人資料,造成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我也受理過一起簡訊詐騙案件,受害者搭地鐵回家的路上,收到女兒的一封簡訊,卻因此遭詐騙500萬韓元(約新臺幣12萬元)。女兒說自己手機螢幕碎裂,要求母親安裝一款申請保險需要用到的App,受害者不疑有他,按下簡訊中的連結,安裝了App。

受害者又拍了身分證和信用卡回傳,這時詐騙犯便以受害者的名義,向二手電信業者申辦手機號碼,再以此號碼接收開設帳戶的簡訊。

受害者安裝的App正是 TeamViewer,而申辦手機號碼的地方則是借用KT電信網路的二手電信業者。在這個只要有身分證,就能線上申辦手機和開戶的時代,受害者卻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更可惡的是,受害者在地鐵上知道遠端操控自己手機的人,竟是冒充自己女兒的騙子,不禁害怕的哭了出來。

1. 手機設定 限制下載不明應用程式
智慧型手機有限制「安裝來路不明的應用程式」的功能,所以如果有人傳來不明網址,引導使用者安裝特定的APP,請千萬不要安裝。要是身分證不愼外流,應該立即透過網站申報,或到戶政事務所臨櫃申報掛失。只要完成遺失申報,就算外流的身分證遭盜用,也可以主張免責。

2. 疑似帳戶外流 立即請求協助
再來,若個人帳戶資料外流,應立即告知金融機構,可以直接前往銀行,或上網尋求陳情及諮詢的資源,藉此預防個人名義被捲入金融詐騙中。

冒充為派赴敍利亞等戰爭地區的美軍,進行愛情詐騙的犯罪也不少,嫌犯大多利用社群軟體鎖定受害者。他們謊稱派赴敍利亞的任務結束後,將會入境韓國,和受害者一起創業,然而嫌犯的國籍實際上卻是奈及利亞等非洲國家。

3. 網路交易前 確認賣家電話與帳戶
網路交易詐騙在網路詐騙犯罪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因此在進行網路交易前,務必上網查詢賣家登錄的電話號碼和帳戶號碼,確認賣家是否曾有詐騙經歷。

此外,即使沒有買賣紀錄,也要注意賣家是否有將高價物品,同時刊登在各大交易平臺上。畢竟詐騙集團最終目的是騙取錢財,所以常有用假帳戶註冊的情況。他們知道買家在匯款之前,都會先用帳戶號碼確認是否有詐騙經歷,所以會把帳戶號碼改一個數字再註冊,規避被查到詐騙經歷。

等到受害者眞的要匯款的時候,會發現號碼錯誤,無法匯款;此時,詐騙集團才會藉口輸入錯誤,將正確的號碼告知受害者。他們看準了受害者這時不會查詢帳戶號碼的弱點。

所以,當賣家在匯款的瞬間才變更帳戶號碼時,很有可能就是詐騙,這時務必要先查詢變更後的帳戶號碼。

4. 交易平臺應承擔更多道德、社會責任
為了預防這類日常生活常見的網路詐騙犯罪,交易平臺企業也應該承擔起更多道德責任和社會責任才對。

人們通常會因為平臺企業的品牌認知度,提高對該平臺刊登物品的信賴度。前面提到遭就業詐騙的女學生,也曾說完全沒想過知名度如此高的平臺,竟然會有蒐集人頭帳戶的假就業廣告。

如果平臺說他們只是提供賣家和買家聯繫的場所,不會負任何責任,用這種規定辜負用戶的信任,那無異於隨機聊天室。因為洗刷不了色情網站汙名,而遭蘋果App商店下架的Tumblr,就是要求企業負責的最佳案例。

得不到用戶信賴的企業,必然會被顧客下架。

——摘編自《只是上網,竟變被害人:性剝削、詐欺、賭博、駭客,滲透你我生活的網路犯罪事件實錄》,(采實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