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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屋族用這招 享10%優惠土增稅率

自用住宅用地可分為「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兩種,稅率均為10%,民眾可省下不少荷包。(123RF)
自用住宅用地可分為「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兩種,稅率均為10%,民眾可省下不少荷包。(123RF)

文/記者侯駿霖
財政部發布節稅祕笈指出,多屋族若在同一天簽訂多屋的買賣契約,且同一天至稅捐稽徵處申報土地增值稅,就能使用「一生一次」不論戶數,適用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

一般用地稅率計算,主要以買進到賣出土地,依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採取累進稅率課徵,稅率可能介於20%至40%間,但自用住宅用地可分為「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兩種,稅率均為10%,民眾可省下不少荷包。

針對「一生一次」條件資格,在原有房地產上,首先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該房屋,若平時沒有設戶籍,只要在簽約買賣時將戶籍遷入即可。不過,若先買新屋、後賣舊屋,舊屋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包括設有戶籍。

此外,新購房屋一年均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否則要等收回或不再營業滿一年才可適用。

至於新購房地產,首先,出售和新購土地的所有權人要為同一人,若賣掉配偶名下房屋後,用本人名義買進新房屋,就無法退稅;第二,買賣土地以兩年為限。第三,新購房屋沒有任何出租或營業使用;第四,都市土地最大適用面積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最大適用面積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本人與其配偶各享有「一生一次」的機會,若本人適用過一次後,再次買賣如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利用配偶相互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計算贈與稅的規定,土地贈與配偶再以配偶的名義簽約買賣,可享10%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但「一生一屋」因規定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並不適用多戶同時出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