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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籍難拿? 移民署:在臺出生外籍子女成年仍可拘留

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其在臺出生的子女在居住滿一定期間後,縱使已滿18歲,仍可繼續居留。(中央社)
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其在臺出生的子女在居住滿一定期間後,縱使已滿18歲,仍可繼續居留。(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一對在臺生活多年的外籍夫妻日前指稱,因臺灣非屬地主義,其在臺出生的幼兒很難取得國籍。對此,移民署9日表示,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其在臺出生的子女在居住滿一定期間後,縱使已滿18歲,仍可繼續居留,如果經認定為高級專業人才,可進一步申請永久居留或直接歸化成我國國民。

移民署表示,外國人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其在臺出生的子女只要累計在臺居住10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183日),18歲後還是可以申請延期居留,最長可達6年;6年內如果找到工作,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2倍基本工資,或考取我國相關證照,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為了配合政府留才、攬才政策,移民署說明,外國「高級專業人才」除了可直接歸化為我國國民外,若取得永久居留者,其未成年子女也可同時申請;如果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未成年子女居住滿一定期間(3~5年)後,也可申請永久居留。

移民署強調,除非有不法情形,否則永久居留證將永久有效,不會因為成年而無法繼續在臺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