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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85人赴柬 竹聯幫李振豪判2個18年

竹聯幫東堂成員李振豪被控組織人蛇集團誘騙國人出境赴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圖為5位臺人自柬埔寨順利回臺,資料照。(中央社)
竹聯幫東堂成員李振豪被控組織人蛇集團誘騙國人出境赴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圖為5位臺人自柬埔寨順利回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成員李振豪,被控組織人蛇集團誘騙85名國人出境赴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不法獲利約1,470萬元。檢方針對已救回的48名被害人,先後分兩波起訴李男等9嫌。臺北地院今年4月就首波18人部分判李男18年徒刑,30日再判刑18年。

判決指出,以竹聯幫成員林晉宇為首的5人集團,自2021年11月間某日起,與柬埔寨共犯共同組成人蛇集團,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國人前往柬埔寨,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的價格賣到柬埔寨;被害人一下飛機護照就被沒收,被迫從事詐騙工作,若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等,甚至被轉賣。

林男5人團後於2022年2月間加入以李男為首的人蛇集團,從事同樣的人蛇詐騙工作,每騙一名被害人赴柬埔寨,可獲得1萬7千至1萬8千美元不等的酬勞;其中李男可獨抽三成,其他成員可分得新臺幣3萬至5萬元不等的獎金,先後合計誘騙85名國人出境,不法獲利總計達新臺幣1,469萬餘元。

檢方後來再查出,李男等人在臉書刊登赴柬國從事博弈、遊戲客服等假徵才廣告,誘騙失業、信用紅燈、高額負債、更生人、八大行業從業者、走投無路或被仇家追殺的年輕人前往柬埔寨;詐騙業績不佳的被害人,動輒遭受虐待、被恐嚇賣器官。臺北地檢署2022年9月針對當時已救回的18名被害人部分起訴,今年1月再將後來被救出的30人部分起訴。

臺北地院第一波審理時,認為李男等9名被告,正值青壯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竟為獲取高額利益而組成跨國性買賣人口組織,侵害多名被害人的自由、身體、生命法益,置被害人於惶恐、無助之境而不顧,惡性重大,今年4月將主謀李男判刑18年;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北院11月30日第二波宣判,李男再獲刑18年。

全案將待判決定讞後,另訂合併應執行刑,多罪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此外,北檢並已另行簽分「他」字案,溯源追查幕後金主及其餘人蛇集團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