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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態安毒冒充馬來西亞椰子油 檢起訴5嫌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基隆市一名呂姓男子今年9月30日以3名人頭的名義,從馬來西亞進口3箱椰子油來臺,但台北關查驗人員卻發現成分有異狀。檢警查出,以玻璃瓶盛裝的純白液體看似椰子油,實際上竟是液態甲基安非他命;檢方近日偵結,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起訴呂男等5人。

起訴指出,呂男為走私毒品,先與馬來西亞不詳賣家聯絡,計畫利用椰子油玻璃瓶盛装液態甲基安非他命,以椰子油的名義空運快捷寄送來臺;今年9月30日以不知情的吳女、林男、彭男等人名義,報關輸入3箱(每箱10瓶)椰子油,毛重共28公斤55公克,分別寄送至3個不同的地址,並安排張女、何女、劉男、李男等4人收貨。

台北關查驗人員利用儀器檢驗發現,該批椰子油掃描出來的成分與瓶身標示不同,經進一步查驗後確認透明玻璃瓶內裝的是液態甲基安非他命,10月2日在國際物流公司查扣這批貨品,並通報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

物流人員今年10月1日通知呂男收取第一箱「椰子油」,呂男便告知李男前往收貨,李男轉知劉男後,劉男卻委託不知情的陳姓同事代收,未料陳姓同事直到同月14日才去取貨,但貨物因逾期未取已被退回。

第二箱「椰子油」配送時,呂男兩度向物流公司更改收貨地址,最後送到共犯張女、何女位於基隆市七堵區的租屋處,呂男及何女10月4日授意張女出面,偽造人頭吳女簽名收貨,隨即遭埋伏的調查局人員當場逮捕,躲在附近監控的呂男、何女則駕車逃逸;何女不久後即遭拘提到案,共犯李男、劉男也陸續落網。

而當呂男接獲通知領取第三箱「椰子油」時,他已無心收貨,逃逸數日後自知難逃法網,因此自行到案。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呂男等5人涉犯運輸第二級毒品、走私管制物品等罪嫌,日前偵結後依法起訴,並宣告沒收及銷毀3箱「椰子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