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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協商破局 立院12日表決

最低工資法立法懸而未決逾7年,立法院會期進入倒數階段,立法院長游錫堃(後右2)7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中央社)
最低工資法立法懸而未決逾7年,立法院會期進入倒數階段,立法院長游錫堃(後右2)7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7日針對「最低工資法」進行朝野黨團協商,經過近兩個小時討論,雖然朝野黨團都有決心要通過草案,但對於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成員組成等四項條文未達共識,最終協商破局,預計下週二(12日)院會進行表決。

「最低工資法」草案共19條,重點包括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開會、工資審議會的組成人數與代表方、明確工資審議參採指標、完備最低工資議決及核定程序、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確保勞工最低工資權益及處罰違反最低工資事業單位、最低工資與基本工資制度順利銜接等。

由於各黨團都有提出版本,經討論協商後,最後保留包括:薪資審查委員會成員組成、人數多少;工資審議的參採指標;跨領域研究小組完成評估後,是否於薪資審議委員會開會前公布研究結果;以及是否限制違反「最低工資法」的資方,參與政府採購標案等四條草案條文。

在四條保留條文中,有關最低薪資審議委員會的組成,朝野爭論許久,雙方對於由21人組成基本上沒有意見,但勞方代表人數、官方是否派代表,以及學者、專家多少人,各有不同意見。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主張,政府聘請專家、學者很多都會選擇傾向支持政府政策,所以不希望政府代表的比例太多,勞方代表要有機會過半,才能發揮該有功能,若審議委員會偏向資方,那就白費工夫修法了。

不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認為,各方意見應該要平衡,不向任何一方傾斜。勞動部長許銘春也持相同看法。

歷經近兩個小時的討論,朝野各持己見,最後游錫堃裁示「最低工資法」繼續保留,送院會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