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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提國會五項改革 正副院長選舉改記名投票

國民黨23日上午召開「國會改革即刻啟動,把陽光照進立院」記者會,不分區立委當選人翁曉玲(左起)、立委當選人羅智強、副發言人呂謦煒出席,提出國會改革主張。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13年1月23日
國民黨23日上午召開「國會改革即刻啟動,把陽光照進立院」記者會,(左起)不分區立委當選人翁曉玲、立委當選人羅智強、副發言人呂謦煒出席,提出國會改革主張。(中央社)

【記者戴德蔓/臺北報導】國民黨23日召開「國會改革即刻啟動,把陽光照進立院」記者會,提出國會五點改革方案,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投票改為記名投票、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的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監督、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制訂藐視國會罪。

針對國民黨拋出的五點國會改革主張,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尊重各黨的提案,但一切依照程序進行,民進黨也會提自己的國會改革法案與配套。

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羅智強表示,推動第一波改革方案,共有五要點,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投票時必須記名投票。這不是國民黨最早提出,民進黨2016年就提出國會改革方案,包括國會議長選舉改記名投票,民進黨取得政權就忘記承諾,會延續民進黨未完成的改革承諾。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翁曉玲說,有關於總統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強制要求總統每年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應該法制化與制度化。

針對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解任權的部分,翁曉玲表示,目前僅獨立機關首長須經立法院同意,重要部會首長應比照獨立機關的人事同意權,也須經立法院同意;對於一些不適任的首長,立法院應提出行使解任權。

至於推動國會調查權與聽證權,翁曉玲表示,目前立法院只有文件調閱權,無法調查相關證人或重要問題,未來應明文訂定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額外訂定「立法院調查權行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