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岸 港澳

港23條納境外干預 學者憂矯枉過正

香港學者陳文敏,圖為資料照。(大紀元資料照)
香港學者陳文敏,圖為資料照。(大紀元資料照)

【記者楊日、戴德蔓/連線報導】​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即將捲土重來,正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建議新增「境外干預罪」,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2日接受商台訪問時憂慮,相關罪行有機會導致矯枉過正,並指所謂「存心抹黑」亦是各有各的觀點與角度。

陳文敏表示,所謂的境外勢力所定義的範圍相當寬闊,除政治團體,亦包括關聯實體、關聯個人。他舉例指,如香港大學聯同海外機構出於公眾衛生目的合作,研究Covid-19病毒來源,繼而發表報告結果。若報告最終被港府認為是「錯誤不實」、「誤導」,並定義危害到公眾安全,即可以構成所謂的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如何判定所謂「錯誤不實」或「虛假資訊」,其實「中間有好多空間」。

他稱,如果一個行為原本完全沒有危害國安或構成嚴重風險,是否單憑「有意圖」就構成犯法,相當值得商榷,至於行為是否存心抹黑,可能涉及觀點與角度。而且外國國安法門檻比較高,要有實際行為損害國家安全,或者構成實際風險才作數。

陳文敏提及,現時港府對「國家安全」的定義亦非常廣闊,由以往只包含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等,現時大幅擴展至經濟及社會發展,他擔心條例會影響對社會經濟的正常討論,導致矯枉過正。

至於「煽動罪」,陳文敏則指,諮詢文件中雖引用不少外國條文作為參考,但因為「憎恨」、「藐視」等詞空泛且帶主觀,令人難以知道何時會觸犯法律。煽動罪本身亦已過時,故很多國家已廢除相關罪行,但港府卻反而將外國認為太嚴苛的罪行「全盤接受,重要擴大」。

陳文敏表示,不少國家所說的「煽動意圖」,行為需要涉及暴力,影響到公眾秩序才會被定罪,但港府卻遠不於此,質疑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公約。同時,諮詢文件新增不少條文,但內容沒有經公眾討論,故認為諮詢期應該增長。

「港版網軍」運作引質疑

在《國安法》威懾下,港府違背港人意願,強行重啟《基本法》第23條立法。為壓制民間反對聲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親任被指「港版網軍」的「反駁隊」的隊長,嚴厲管控網絡言論。「反駁隊」如何運作,引發質疑。

香港政府強力推動的「第23條立法」從1月30日啟動「公眾諮詢」,在發布諮詢文件的同時,宣布成立所謂「應變反駁隊」,氣勢洶洶地要在網絡社交平台展開一場輿論戰。

1月30日下午,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與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共同舉行的聯席會議上,教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鄧飛,問及港府的政府的「反駁隊」將如何操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答說,他本人就是「應急反駁隊」的隊長。但他並沒有講述該組織的組成及運作模式,卻轉而解釋成立「反駁隊」的目的,就是要對所謂「刻意抹黑」「挑撥的東西」等進行反駁。

「追新聞」2月1日發表評論文章,針對港府及保安局方面的說法進行分析點評。文章質疑:究竟什麼是「虛假資訊」?怎樣算是「刻意散布」?如何定義所謂「挑動市民情緒」?是否可以具體說明何為一個「反駁形式」?

文章強調,既然「反駁隊」是由港府主動成立的,而且用公帑支付相關的開支,市民就應該知道,他們是如何衡量是否要就某些言論去「駁嘴」。

文中援引社會輿論指出,港府早已料到23條立法會引起本地以至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因此成立專責的「戰鬥隊」,要與所謂「敵對力量」打一場「口水戰」,務求「滴水不漏」地達成北京任務。

文章認為,在當前的香港內部「根本已沒有可能出現反對聲音」, 因此港府成立所謂「應變反駁隊」並由鄧炳強「掛帥」, 主要是應付來自海外的輿論壓力,特別是英、美兩國的外交攻勢。

文章表示,相信現時外界最關心的,並非在僅僅一個月的諮詢期內會出現多少反對意見,而是何時可以看到「反駁隊」的第一個Post(貼文),以及究竟針對誰開出這第一槍,「會是每隔半年便會向國會提交『香港問題報告書』的英國政府?還是一直在推動《香港制裁法》草案兼且不時舉行聽證會的美國參眾兩院議員?抑或是那些『看死』香港經濟快將畫上句號的西方主流媒體?」

文章分析說,其實外界對23條立法的批評,不外是摧毀香港繁榮基礎、削弱外國投資者信心、令香港司法制度淪為對付異見人士的武器等等。港府只要認定這些均屬「虛假資訊」或「惡意揣測」,就可以無限上綱,擬定出標準的反駁理由,隨時拿來「照單執藥」應變。

至於在被指發布「虛假資訊」或「惡意批評」的平台或網站上的留言區,港府或許會外聘專門「製造」hit rate的科技公司,在各大社交平台或媒體不停「灌水」,以推高「應變反駁隊」所出的貼文來製造熱搜的假象。

文章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國際社會對23條立法將有很大反彈,特別是英國與美國。其中,英國政府如果要強烈表達對23條立法的不滿意見,除了首相與英國外交部等「開腔」外,最有力的做法,或許就是再提早公布《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借機作出批評及預警。

至於美國「更不用說」,若港府的「口水」輿論戰刻意攻擊美國媒體或官方機構,隨時會被美國當局視為「敵對行為」,成為推動立法制裁香港的最大理由。

「玩弄語言偽術或文字技巧,不會贏得民心,也無法堵住天下悠悠眾口」,文章最後寫道,「無論如何,23條立法都必然對香港,甚至在背後主導一切的北京帶來惡果,再「死拗」一場,根本無補於事。一旦惡果浮現,港府再動員幾多的應變反駁隊來應付海外內輿論,也只會是徒勞兼『捉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