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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 港民主派抗議

香港社民連成員在香港政府辦公大樓外,對港府推出的「23條立法」表示抗議。(記者蔡文昕/攝影)
香港社民連成員在香港政府辦公大樓外,對港府推出的「23條立法」表示抗議。(記者蔡文昕/攝影)
【記者許蒔、楊日/綜合報導】為期29日的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於2月28日結束。在此之前,香港兩大民主派政黨「民主黨」與「社民連」相繼在27日向港府提交意見書,對香港政府推動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提出反對意見。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位副主席周嘉發、余煒彬,27日前往香港政府總部外公開表達抗議,並當眾宣讀了該黨派針對23條立法向港府提交的意見書。這是自港版《國安法》在香港強制性實施以來,香港民主人士罕見公開舉行的一次抗議活動。

據悉,社民連一行三人剛出現在靠近政府總部的金鐘港鐵站外,立即被數十名警員包圍、強制檢查,並威脅說,如果他們的行為、言論、口號和展示的物品具有「煽惑破壞公眾秩序及行為安寧」的性質,或鼓動市民對政府不滿,就會觸法「犯罪」。

陳寶瑩和周嘉發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示威橫幅,並且大聲讀出橫幅上所寫的標語:「人民大於國家,人民高於政權。沒有民主人權,哪有國家安全。」現場的警員見狀趕忙阻止,然後要求3人等待警方安排所謂「示威區」,查問3人準備公開抗議的方式及時間長短等。

隨後,在數十名警員的包圍下,社民連3名成員步行到政府總部外的示威區,全過程都有大批便衣警員跟隨並錄影。到達政府總部附近後,警員更將抗議3人包圍起來。3名社民連成員在政府總部外拉起橫幅,並高呼了「人民高於政權、人權大於國家」、「先有普選制、再談23條」、「表達自由、不容剝奪」等抗議口號。

陳寶瑩當眾宣讀了社民連針對23條立法提交的〈意見書〉,內容提到,2003年香港政府首次推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時,引起了香港社會極大爭議,其後觸發50萬市民在當年7月1日上街抗議。21年後,港府再次重啟《基本法》23條立法,而新法內容與舊法相比更為嚴苛。

〈意見書〉中明確主張:先有民主人權,然後才有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應先推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雙普選」,讓香港民眾有權力真正參與有關中國國家安全的立法內容的制定,並能夠對執法者實行有效的監督與制衡。

社民連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則在發言中強調,普通法中的「隱匿叛國罪」本應被廢止,港府不應借23條立法「借屍還魂」將此罪名加入新法之中。直言此舉恐會導致將來即使港人純粹「講笑」(指開玩笑),也會被指違反所謂「隱匿叛國罪」而遭長期拘押。

陳寶瑩27日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坦言,現在的香港籠罩在一片恐懼之中,市民不敢表達真實的意見,也無法透過遊行或者有公信力的民意調查去查證真實的民意為何。陳寶瑩表示,此次23條立法公眾諮詢為期只有一個月,當局還成立「應變反駁隊」,表明當局對不同意見的態度是「反駁」而不是「聆聽」。一般市民都不願意花時間和精力去研究當局推出的那些條款,更何況明知提出任何意見「分分鐘被人『反駁』」,誰還會講什麼意見呢?

因被控港版《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在獄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則是就23條立法寄出意見書給政府,提出23點意見,並指港府應立即停止23條立法,全面檢討「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執行情況,促當局停止以「國家安全」之名,行打壓人權自由之實。

鄒幸彤認為,這次立法建議最大問題在於,「國家安全」概念「無所不包、無遠弗屆」,也因而缺乏任何界定法律權責和界限的能力,「當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生態甚至糧食等性質完全不同,其運作和管理也沒有可比性的領域,通通歸類到所謂『國家安全』的帽子之下,『國家安全』這個詞也就失去了任何有效而獨立的定義,變成一個空泛的標籤,以『國家安全』之名所立的法,也就容易淪為能被任意解讀的口袋罪」。鄒幸彤質疑,將「國家安全」的意涵無限擴張並引入為法律概念,是有違普通法、國際法、甚至最基本的法治原則。

鄒幸彤又指,政府在諮詢文件多次提及「境外勢力」,是「被偷換了的」概念,形容擺出來的「是一副懷疑所有外來者、對所有外人為敵的態度」,令人心寒。她續說:「這種一棍子打死所有組織/機構,將其視之為境外勢力的立法方向絕不可取,更有將完全正常的行為泛刑罪化之嫌」,並指立法會極大地損害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市的運作和聲譽,並會使香港陷入進一步的孤立和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