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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開始查稅 企業主把握「自首期」

財政部在4月查稅前將給予一個月自首期。(123RF)
財政部在4月查稅前將給予一個月自首期。(123RF)

文/記者侯駿霖
為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財政部擬於4月啟動查稅,針對營業稅、貨物稅將雙管齊下,如有短漏報情形,應在3月3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以免受罰,意即企業只剩一個月「自首期」。

財政部表示,今年度查核重點,將瞄準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包含網路銷售)常見的違章態樣加強查核,包括: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銷售貨物或勞務短漏開統一發票並未據實申報銷售額、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及協助他人逃漏稅等情形。

另,公司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零稅率或免稅銷售額,均為查稅重點。

中區國稅局表示,像是黃金路段、夜市及高人氣聲量店家都可能是加強查核對象,2024年度營業稅查核作業將從4月1日起展開,應特別注意。

至於2024年度貨物稅稽查,也同步於4月1日開始執行。高雄國稅局指出,以往廠商常見疏失,如出廠數量與申報完稅數量不符、以運費、加工費、服務費等名目開立統一發票,低報應稅貨物銷售價格、免稅貨物或車輛未經補稅,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等。

財政部在查稅前將給予一個月自首期,財政部表示,營業人應自行檢視,如有短漏報情形,應在3月3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