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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完善兒少法事件通報裁罰機制

左起為立委林月琴、陳培瑜、郭昱晴。(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左起為立委林月琴、陳培瑜、郭昱晴。(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記者常懷仁、賴玟茹/台北報導】立委陳培瑜、林月琴、郭昱晴3日舉行「完善兒少法事件通報裁罰機制 讓校園事件不再被系統漏接」記者會指出,當校園發生符合兒少法通報要求的事件,會回歸校園進行行政調查,但沒有要求送社政機關進行裁罰,影響會造成家長們的盲區。對此,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回應,將成立裁罰的社政單一窗口,若調查屬實會將調查結果告知社政窗口。

陳培瑜表示,曾協助當時的連江縣立委候選人李問揭露角力教練對女學生性騷擾調查屬實後,加害人仍能在教育界、體育界造成被害人壓力事件時,她注意到即便是在校園事件調查屬實,但卻未見《兒少法》裁罰的問題。陳培瑜認為,主要原因是衛福部的《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校園中如發生符合《兒少法》通報要求的事件,會因此回歸校園進行行政調查,但過去沒有要求調查送社政機關進行裁罰。

陳培瑜指出,影響就是在社政體系經《兒少法》裁罰後透過公告加害人姓名,讓家長能夠查詢來確認接觸孩子的成年人是否曾有《兒少法》裁罰紀錄,但校園中即便行為已經符合《兒少法》裁法的標準,也會因為社政機關未追蹤與裁罰,造成盲區。

林月琴說明,目前國小以上各級學校老師,根據《教師法》,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少權法》規定處罰,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若地方社會局根據《兒少權法》處罰教師,會通知教育局及學校來開會討論是否做解聘或終身不任用。但教育局裁罰的事件,會否跟社政單位做通知或共同合作,這部分是模糊的。

林月琴補充,《教師法》提到,有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如果終身或被罰一到四年不得聘用,將會被列入「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但系統非公開網站,所以家長查詢不到。若違反《教師法》,對學生嚴重身心侵害,國小以上的教師要不要被公告姓名讓家長能夠查詢,這部分教育部應該要再進行研議及討論。

郭昱晴強調,問題教師納入黑名單後卻沒有通知衛福部,必須盡快補足;情節較輕、沒有納入黑名單者,一樣違反《兒少權法》,希望能納入社政單位的黑名單。

張秀鴛說明,已經與縣市政府溝通府內分工,將成立裁罰的社政單一窗口,針對校園場域的兒少不當對待事件,由學校組成調查小組,若調查屬實,會將調查結果告知社政窗口,依《兒少法》裁處後,登錄至公開查詢系統;同時教育單位的不適任教師系統也會定期與衛福部的系統介接勾稽,目前系統已建置完畢,亦與教育單位串接。

張秀鴛提到,期待未來比照目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事權統一處理方式,讓國小、國中、高中職階段,回到《教師法》或《學生輔導法》,訂定事權統一的調查及裁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