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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療藥師辦家屬座談會 教導認識精神疾病用藥

張庭瑋藥師講解「正確使用精神疾病用藥」。(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提供)
張庭瑋藥師講解「正確使用精神疾病用藥」。(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精神健康議題在社會中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然而,許多人對於精神疾病用藥方面存在著許多誤解,這導致了治療效果的降低。為了幫助病人及其家屬了解精神疾病用藥,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於該院一樓門診候診區舉辦家屬座談會,由張庭瑋藥師講解「正確使用精神疾病用藥」,提醒民眾服用精神科藥物應注意事項。

精神疾病的治療可分為心理、藥物以及其他治療(例如:環境治療)。心理治療方式是給予心理上的支持,幫助改變其行為與想法。藥物治療則是藉由調控體內的神經傳導物質來改善症狀。正確的服藥,可以減輕或解除精神症狀,緩和情緒,達到穩定病情,預防疾病復發,減少病人及家人精神上和經濟上的負擔。服用各種精神科藥物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服用抗精神病藥常見的副作用有:月經不規律、體重增加、口乾、排便或排尿困難、姿態性低血壓,甚至有時會出現不自主的頭歪、眨眼、手部顫抖與走路步伐變小等。以上的副作用通常是暫時性,可等待病人產生耐受性或給予解副作用藥物。

(二)安眠藥使用,服藥後半小時內躺床休息,不能和酒精一同服用;長期使用安眠藥1個月以上,突然停用時,數日內即會產生戒斷現象,症狀有極度焦慮、易怒、恐慌等症狀。故安眠藥的調整,應由醫師依病人睡眠狀況,定期檢視調整,勿擅自調藥。

(三)抗憂鬱劑對情緒的改善和生活的提升很有幫助,其藥物療效約在用藥4-6週出現,所以治療初期不可因症狀未見改善而放棄治療。

桃療藥劑科鄭淑文主任表示,藥物治療要發揮最佳療效的關鍵是確實遵照醫囑規定服用藥物,且密切與醫師討論服藥後有關症狀的改善情況,此外,有藥物問題應提出討論解決,才能保有良好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