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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修法重啟核電 綠委批降低管制門檻

左起為清大教授葉宗洸、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立委賴士葆、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立委王鴻薇、立委牛煦庭、立委翁曉玲等人24日舉行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左起為清大教授葉宗洸、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立委賴士葆、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立委王鴻薇、立委牛煦庭、立委翁曉玲等人24日舉行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侯駿霖/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王鴻薇、牛煦庭等人24日舉行記者會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研議條例草案」,賴士葆指出,這是重啟核一核二,讓核三不要除役的特別條例。對此,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這本質上就是用降低核安風險管制門檻,為老舊核電廠延役開後門。

賴士葆說,原來核安法規定,若要申請延役要五年前,現在把五年拿掉,只要申請,核安會審查完後覺得可以就可以,且原來的適用範圍沒辦法讓核一、核二重啟,他們提的辦法可以讓核一、核二重啟,所以他們的版本是讓核一、核二重啟,以及核三研議。

牛煦庭呼籲,新政府應該重新檢討能源政策,總統蔡英文的能源政策在過去八年已經證明了缺乏核電的能源結構不切實際又不堪一擊,甚至數度讓台灣推向能源危機,台灣面對能源政策應該回歸科學與專業。

林宜瑾說明,核一、核二不但運轉執照早就到期,而且燃料池已滿、爐心燃料退不出,乾貯設施地方又有諸多疑慮,至今遲遲無法啟用,毫無繼續發電的客觀可能,更何況無論核一、核二又或是核三廠,皆已提出除役計畫且完成審查。

林宜瑾強調,當現有核電廠都已依法進行除役又或是除役準備,就算新法上路,除役工作也不該走回頭路;人人都有電源隨開隨用的需求,但也人人反對電廠設在自家附近,燃氣發電廠都是如此,何況是核能發電廠,以及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