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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國安戰略法草案 藍委盼政府未來橫向協調更縝密

國民黨立委陳永康26日舉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及「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立法公聽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國民黨立委陳永康26日舉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及「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立法公聽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陳永康26日舉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及「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立法公聽會,前者修正重點包含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之公告,由國防部改為海委會;後者則規定了政府制定國家安全戰略應遵循事項。

該公聽會的與會者有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教授黃介正、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教授劉復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王震宇。

陳永康表示,會議重點是希望未來政府在橫向協調有更縝密的依歸,過去把國安聚焦於國防事務,但現在有兩個努力的方向,第一個是防衛自主的決心,也就是實力加上國防力量,另一個是社會堅韌度,要靠支撐聚焦在能源、電網、資通安全、海纜、衛星通訊等,這些都要有橫向的跨部會協調,不是國防部能夠單一解決的。

關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的修正重點,包含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之公告,由國防部改為海委會;台灣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維持由國防部公告;金門、東碇、烏坵、馬祖、亮島、東引地區周邊水域的司法行政事項與大陸地區之協議,由陸委會會同海委會,委託海基會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與海協會簽署協議。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禁限制水域由國防部或海委會公布,差別不大;另,適不適合把政府實質管轄的範圍拿去和對方協商,台灣已經劃設三十多年的禁限制水域,現在為了個別事件拿水域範圍和對方協商,希望對方承認範圍,在政府立場來講並不適合。

王震宇表示,條文上寫道,水域的司法、行政事項跟對岸協議,這文字需要斟酌,因為司法、行政事項就是台灣的立場主張。

關於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簡介,規定了政府制定國家安全戰略應遵循事項,包含應衡酌國家利益及國家安全主要威脅、國家安全戰略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憲法;應權衡國際及區域政經情勢變化;應辯證性的定義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合作、競爭與對抗關係;應針對不同戰略要素的脆弱性進行資源配比,已排定政策及預算順位。

劉復國表示,(法案)可能要更具體提到國家利益、各單位如何去做;如何讓總統規劃國家安全戰略的過程中,仍具有主導性;外交、國防、兩岸、經濟、科技、能源、資安等都是台灣目前面對的國家安全挑戰,應思考如何規劃短中長程的戰略思維。

劉復國提到,過去只有國防部有國防和軍事戰略,但或許在新時代,外交部也要有自己的方針、兩岸也要有短中長規劃,經濟、科技、能源等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