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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托育法草案 聚焦收出養程序

立委指行政院版本在兒虐事件調查機制上仍有五大問題 呼籲應在立法階段就將漏洞補上保護兒童權益

立委范雲(左2)、伍麗華(右2)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兒虐案件律師等舉行記者會。(范雲辦公室提供)
立委范雲(左2)、伍麗華(右2)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兒虐案件律師等舉行記者會。(范雲辦公室提供)

【記者賴玟茹、常懷仁/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6月11日排審「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該草案是近來社會關切的議題,政院版「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提出幾個重點,首先是將收出養程序擬定清楚,其次為制定地方政府的出養標準作業程序(SOP),最後是落實媒合機構管理,儘管目前各界對法案仍有不同意見,這次也到立法院傾聽各界指教。

對此,立委范雲、伍麗華、人本教育基金會、兒虐案件律師於排審當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行政院草案在兒虐事件調查機制上仍有五大問題,呼籲應在立法階段就將漏洞補上,保護兒童與家長權益。

范雲直指行政院版本違法事件兒虐調查機制至少有五大問題,包含通報後未通知家長、處理過程應提供兒童保護及資源、被害兒童及家長無法取得調查報告和終局決議、被害兒童及家長針對調查處理結果毫無救濟機制、公布違法行為人或機構名稱期間比現行法還低。

伍麗華表示,從陪伴台東縣關山案的過程,看到現行制度存在三大荒謬,含括調查過程未通知家長,剝奪家長知情權;提供給家長的調查報告幾乎全被塗黑,連孩子是否受害、發生何事都無法掌握;家長若對調查與懲處結果不服,卻無任何救濟管道,只有被調查行為人老師能提出救濟。

協助台北市培諾米達案被害者的律師吳沂錚說,整個幼兒園違法事件制度,對被害者不夠友善,從無法閱卷、無法完整參與調查、事後對調查報告的疑問無人回答,都讓家長無所適從。現行制度缺失,可能讓家長一輩子活在沒保護好孩子的愧疚感裡。

人本基金會祕書林郁璇強調,現行兒權法公布期間無期限,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卻只有最高6年,人本訴求「托育法」應該要跟《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一致,現行的《幼照法》也要一併修法,移除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公告期間的規定。

4小黨及民團、兒虐家屬提訴求

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及兒虐家屬、托育人員當日也舉行記者會提出多項訴求,包含強制托育場域裝設監視器並雲端備份、虐待致死者應終身吊照等。

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舉行記者會提出訴求。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舉行記者會提出訴求。(記者宋碧龍/攝影)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台灣托育制度漏洞百出,導致孩童在托育場所遭遇不當對待,甚至喪命。

根據衛福部統計,2021至2023年間,全台已有341名未滿兩歲的幼兒遭遇托育不當對待,現行制度缺乏監視影像、退場機制與資訊透明,家長將孩子交給體系,卻換來悲劇。

兒虐受害者家屬庭庭媽提出訴求,應強制托育場域裝設監視器並雲端備份;建立吹哨者獎勵制度;加重虐童刑罰;虐待致死者應終身吊照,不得更換身份證資料;實施隨機、不預警訪查機制。

廷羽兒護執行長張芸萱呼籲,建立更現代化的管理系統、合理報酬制度及專業分級考照制度,讓真心投入的托育人員能被信任。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北區主任陳宛毓提出訴求,包含三年內整合0~6歲托育體系,建單一窗口;設立獨立監督委員會;建立保母報酬保障與調薪機制;讓家長與孩子的聲音納入決策;補齊偏鄉資源與訪視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