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7月14日晚間發生旅客因座位糾紛亮刀事件,一名7旬老翁疑因上廁所時座位被人坐走,與該占位乘客發生衝突,過程中老翁有疑似亮刀動作,引發乘客恐慌。對此,臺鐵公司表示,後續已交由鐵警偵辦,若確認有亮刀事實,依法可開罰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臺鐵公司說明,14日1列3247次列車將停靠台南新市站時,列車長接獲旅客通報第五車有兩名男性旅客發生爭執,其中一名年紀較長的男性旅客疑似要拿出水果刀。
列車長到達第五車處理時,爭執旅客中有一名已離開現場,列車長將疑似亮刀的旅客交由鐵路警察台南分駐所做後續偵辦。
鐵路警察局呼籲,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的行為,恐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將違反《刑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鍰。
臺鐵公司表示,本案後續若經確認有亮刀事實,依《鐵路法》第68-1條規定,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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