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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處光電場弊案 三地董座被訴又聲押

圖為高雄地院案件審理三地創辦人鍾嘉村涉弊案相關公告。(中央社)
圖為高雄地院案件審理三地創辦人鍾嘉村涉弊案相關公告。(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10月2日傳出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為開發台南將軍光電場而行賄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900萬元,遭橋頭地檢署起訴。另外,高雄地檢署也懷疑,鍾嘉村在旗下合豐能源公司與開陽能源公司合作開發屏鵝公路光電廠過程中涉及工程款回扣、財報不實等不法行為,約談他及開陽董座後向法院聲押。

鍾嘉村身兼旗下經營油品、綠電事業的北基公司董事長,北基2020年8月公告,將與開陽能源合作開發屏鵝公路太陽光電發電廠,由北基的子公司合豐能源負責,開陽能源則是大股東之一。該案場選址橫跨屏東縣車城鄉、獅子鄉,總開發面積積達到130.734公頃,部分開發土地屬鍾嘉村所有,每年須支付土地租金逾2千萬元。

檢調懷疑,北基、開陽之間疑有工程款回扣情形,且開陽涉提供不實財報給北基,讓北基受影響而有不利投資。雄檢2日指揮調查人員發動搜索,約談鍾嘉村、開陽董事長蔡宗融,以及多名公司董事共十餘人到案,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聲押鍾嘉村、蔡宗融,並諭知開陽林姓董事、詹姓財務長各以30萬、20萬元交保。法院審酌,鍾若能繳交2,000萬元保金,仍可避免收押;蔡宗融無串證之虞,予以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