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去年10月曾預告訂定外送合理運價準則,但遭到外界反彈而暫緩修法。時隔一年,交通部17日再度預告修法,明定外送運價上限公式,得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及過年加成費等。交通部表示,預估最快明年2月完成修法,屆時將啟動「五方研商」,因地制宜訂出各地的基本運價。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向媒體表示,基本運價是指「運價上限」,也就是平台業者可以收的最高運價,業者仍可以訂較低運價或舉辦折扣活動,甚至提供免運等優惠服務,預計最快明年2月可以通過並啟動協商機制。
根據草案規劃,貨運業者以機車承運外送平台運送業務,其基本運價的計算公式為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
草案也指出,每單運費包含起程費及續程費,應依所訂定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按運送距離計算,必要時,於運費以外得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及過年加成費等其他費用。
胡迪琦指出,過去傳統汽車貨運業者是以「延噸公里」的方式計算運價,但不符合機車外送的需要,因此才會針對機車外送部分重新檢討運價公式;未來相關法令通過後,公路局也將會邀集消費者團體、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代表進一步討論運價細節。
胡迪琦強調,此次修法是明定運價計算公式,並非直接訂出價格,因此外界所說的一單60元起跳是自行試算的結果,須等公式確定後,才會啟動五方協商,並因地制宜訂出北中南東各地的基本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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